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30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金訴字第30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1年08月12日

裁判案由: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1年度金訴字第30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徐上博上列被告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10年度偵字第8948、10064、10116、10369、10736、10825、11630、11829、12106、12890、13189、13360、13365、13549、13671、13874、14650、14711、15362、15528號)及移送併辦(111年度偵字第4444、4445、4446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9098、臺灣 士林 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偵字第13958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徐上博能預見虛擬貨幣錢包帳戶係供特定人使用之重要理財、交易工具,關係特定人財產、信用之表徵,若任意提供虛擬貨幣錢包之帳號、密碼等資料予不詳他人,甚可能遭不法分子持以犯罪,藉此掩飾或隱匿其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即洗錢),然因需款孔急,竟出於容任其所提供之虛擬貨幣錢包帳戶資料可能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之不確定故意,由同案被告 黃弘 榳(由本院另行審結)於民國110年3月間起,向同案被告 曾愷祐 (由本院另行審結)表示可向「現代財富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現代公司)」、「英屬維京群島商幣託科技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下稱幣託公司)」、「泓科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泓科公司)」申辦MaiCoin、BitoPro、BitoEX等虛擬貨幣錢包換取租金,曾愷祐遂透過「 陳家偉 」請被告申辦虛擬貨幣錢包(綁定華南銀行溪湖分行000000000000號帳戶),並將被告申辦之虛擬貨幣錢包帳號、密碼,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給暱稱「ERICTING」之 黃弘榳 ,黃弘榳取得被告所申辦之BitoPro虛擬貨幣錢包之帳號、密碼,即連同自己申辦之MaiCoin、BitoPro虛擬貨幣錢包帳號、密碼,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給暱稱「MORRI」之姓名年籍不詳之成年男子使用。嗣某詐騙集團成員取得上開虛擬貨幣錢包帳號、密碼後,即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分別於附表所示時間及方式施用詐術,致附表所示之被害人陷於錯誤,先後於附表所示時間,匯款如附表所示金額之款項至被告之上開帳戶內,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0條第1項、第339條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幫助詐欺取財、幫助洗錢罪嫌等語。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定有明文。
三、查被告業已死亡,並已於111年8月1日辦理除戶登記,此有其個人戶籍資料附卷可稽。依上開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不受理之判決。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5款、第307條,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
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官梁義順
法官陳彥志法官徐啓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中華民國111年8月12日
書記官林佑儒附表:
編號詐騙時間被害人詐騙方式匯款時間及匯入帳號備註1110年4月27日 陳泓光 佯稱從事援交服務,需先購買點數才能見面於110年5月4日18時17分至全家便利商店操作「FamiPort」機台,列印繳費單後,支付新臺幣(下同)1萬3,030元至徐上博所申辦之BitoPro虛擬貨幣錢包帳戶內。原起訴附表192110年4月13日 詹瑞枝 佯稱相約見面,需先支付保證金於110年4月22日17時7分至同年月23日12時44分間至全家便利商店操作「FamiPort」機台,列印繳費單後,分別支付2萬元(4筆)至徐上博所申辦之BitoPro虛擬貨幣錢包帳戶內。原起訴附表203110年4月19日 劉志霖 佯稱從事按摩服務,需先支付訂金於110年4月21日14時37分、15時20分、15時55分至全家便利商店操作「FamiPort」機台,列印繳費單後,支付各2萬元至徐上博所申辦之BitoPro虛擬貨幣錢包帳戶內。彰化併辦4110年4月22日 鄭宇杰 佯稱從事性交易服務,需先支付保證金於110年4月22日15時30分、16時39分至全家便利商店操作「FamiPort」機台,列印繳費單後,支付2萬元、1萬9,030元(併辦意旨書誤載為2,000、1,903元,應予更正)至徐上博所申辦之BitoPro虛擬貨幣錢包帳戶內。臺中併辦5110年5月3日 傅昱萍 佯稱要約出來吃飯,需先支付保證金於110年5月3日17時31分至全家便利商店操作「FamiPort」機台,列印繳費單後,支付2萬元至徐上博所申辦之BitoPro虛擬貨幣錢包帳戶內。士林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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