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東簡字第222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辜濂松
訴訟代理人 梁懷德
被 告 譚碧仁
劉威宏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贈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年三月七日上午九時三
十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
臺東簡易庭法官楊憶忠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
書記官林建成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東簡字第222號
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辜濂松
訴訟代理人 梁懷德
被 告 譚碧仁
劉威宏
上列當事人間撤銷贈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年三月七日上午九時三
十分在本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
臺東簡易庭法官楊憶忠
上列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2月9日
書記官林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