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4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412號原告羅東城隍廟法定代理人 李金城 訴訟代理人 游敏傑 律師被告羅東鎮公所法定代理人 林姿妙 訴訟代理人 林恒毅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4年9月7日
民事庭法官鄧晴馨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9月7日
書記官莊銘有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41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9月07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訴字第412號原告羅東城隍廟法定代理人 李金城 訴訟代理人 游敏傑 律師被告羅東鎮公所法定代理人 林姿妙 訴訟代理人 林恒毅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中華民國104年9月7日
民事庭法官鄧晴馨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9月7日
書記官莊銘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