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司票字第71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2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票字第711號聲請人 侯欣妤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陳恩 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提出系爭票據號碼:0000000、0000000、0000000號之3張本票原本到院供辦。
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蘇芳旻本裁定不得抗告。
裁判字號: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0年司票字第71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6月23日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票字第711號聲請人 侯欣妤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 陳恩 間請求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提出系爭票據號碼:0000000、0000000、0000000號之3張本票原本到院供辦。
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
橋頭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蘇芳旻本裁定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