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簡易庭99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48號民事其他文書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丙○○
  相 對 人 甲○○
上列當事人間99年度司鳳保險小調字第48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
民國99年9月29日下午4時38分在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民事
調解成立茲記其大要如下:
出席職員如下: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書 記 官 林禹丞
  調解 委員 蘇盛源
到庭調解關係人:
聲請人代理人 丙○○ 到
相對人    甲○○ 到
調解成立內容: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台幣(下同)壹萬元整,給付方式:
  於調解期日當庭給付現金壹萬元予聲請人收受。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調解筆錄當庭給閱並朗讀兩造均承認無異簽名蓋章於後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9  日
         高雄地方法院鳳山簡易庭
           書 記 官 林禹丞
           司法事務官 李建億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9  年  9  月 29  日
           書 記 官 林禹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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