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18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3月29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189號聲請人 陳志銘 代理人 吳盈諒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經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之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股票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257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101年2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3月29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許瑞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3月29日
書記官黃雅慧┌─────────────────────────────────────────────┐│股票附表:101年度除字第18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001│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7-ND-0000000-0~0087-ND-00│74│7400│││││40093-7││0││├──┼──────────────┼──────────────┼───┼────┼───┤│002│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D-0000000-0~0089-ND-00│14│1400│││││50402-4││0││├──┼──────────────┼──────────────┼───┼────┼───┤│003│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D-0000000-0~0089-ND-00│4│4000│││││51573-6││││├──┼──────────────┼──────────────┼───┼────┼───┤│004│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D-0000000-0│1│1000││├──┼──────────────┼──────────────┼───┼────┼───┤│005│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D-0000000-0│1│1000││├──┼──────────────┼──────────────┼───┼────┼───┤│006│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D-0000000-0~0089-ND-00│4│4000│││││51585-2││││├──┼──────────────┼──────────────┼───┼────┼───┤│007│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D-0000000-0~0089-ND-00│4│4000│││││51593-1││││├──┼──────────────┼──────────────┼───┼────┼───┤│008│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7-NX-0000000-0│1│818││├──┼──────────────┼──────────────┼───┼────┼───┤│009│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X-0000000-0│1│340││├──┼──────────────┼──────────────┼───┼────┼───┤│010│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X-0000000-0│1│665││├──┼──────────────┼──────────────┼───┼────┼───┤│011│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X-0000000-0│1│325││├──┼──────────────┼──────────────┼───┼────┼───┤│012│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X-0000000-0│1│278││├──┼──────────────┼──────────────┼───┼────┼───┤│013│統聯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0089-NX-0000000-0│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