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訴字第139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4年審訴字第13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0月20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4年度審訴字第1396號公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敬智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0日
刑事第二十五庭法官劉元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永訓中華民國10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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