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2年消債清字第31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12月01日
裁判案由:清算事件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消債清字第31號聲請人即債務人 王心恩 代理人 詹忠霖 律師( 法扶 律師)上列聲請人因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聲請清算,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十四日內,補提如附表所示費用及相關資料證明到院,逾期未補正,裁定駁回。理由
一、按聲請更生或清算不合程式或不備其他要件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之,但其情形可以補正者,法院應定期間先命補正,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條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件聲請人具狀聲請清算,漏未提出如附表所示費用及相關資料到院,爰定期命補正。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秋如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
書記官林家莉附表:㈠繳納聲請清算程序之必要費用(郵務送達費)新臺幣(下同)4,
000元(為預繳性質,如有不足,另依實支數計算徵收;程序終結如有餘額時退還)。㈡提出新申請(指本裁定送達日後,下同)之聲請人及受扶養人
王伊萱 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民國110年度及111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㈢提出新申請之聲請人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告。
㈣說明聲請人目前任職何處、職稱及工作內容?每月薪資所得結
構及數額(向雇主預先借支之扣款仍應計入)為何?是否領有年終及三節獎金等?並提出現在職證明(由雇主出具,勿以聲請人切結書代替)、最近二年內每月收入所得之相關證明文件(如薪資單、薪資明細表、薪資袋、薪資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併說明有無從事其他兼職工作?㈤說明聲請前二年之平均每月收入低於同時期最低基本薪資之原
因?㈥提出最高學歷證明(影本)及從事居服員工作之相關證照、證
明書。㈦說明受扶養人王伊萱之扶養義務人各為何人、身分關係,聲請人給付扶養費之方式為何,並提出相關證明。
㈧提出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伊萱聲請前二年內(自110年11月1日
起)於郵局、銀行、農漁會、合作社等金融機構之全部存摺(包括證券戶)完整影本(須完整清晰內頁資料及補登存摺,如無法補登,亦應提供存摺封面及餘額內頁影本)。㈨說明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伊萱是否有領取保險金或社會補助金
(如身障補助、低收入戶補助、房租補助、兒少補助等)、年金等其他政府補助或其他社會福利機構之補助?若有,其期間及金額為何?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受補助存摺影本(請註記款項名稱,並為清楚之標記)、補助款申請書函等;如未領取補助款亦請分別註明之。
㈩提出新申請之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伊萱名下「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投保查詢單」,並陳報聲請人是否有以要保人身分為自己或他人投保之保險?若有,其名稱、種類為何?平均每月繳納保險費數額為何?又該現存保險單是否辦理保單質借?現存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及解約金為何?並提出相關資料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伊萱是否有為期貨、基金、股票之投資?
投資之金額為何?並說明目前持有之期貨、基金、股票種類、股數及其現值、淨值為何與相關證明文件,及提出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伊萱於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劃撥帳戶往來證券商、股票餘額、異動表等相關資料(請逕向集保公司申請),暨自110年11月起迄今所有證券戶存摺、證券交割款匯入匯出之帳戶存摺封面及內頁完整影本(應補登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上開證券戶所屬公司出具之客戶庫存餘額表,與期貨、基金投資交易明細及投資證明文件。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伊萱如有其他事業投資,併應陳報投資事業名稱、金額、近兩年分得利潤。
聲請人及受扶養人王伊萱如有上開以外之其他財產(如現金、
汽機車、金銀飾品、古董、畫作、虛擬貨幣等),應陳報財產清單並提出財產證明(如汽機車行照本)、照片、價值證明等,如無其他財產亦請註明。
說明聲請人有無借名登記於他人名下之財產,如有,併陳報財
產種類(如為不動產應陳報地號、建號、持分,如為車輛併陳報車牌號碼、廠牌、車型、出廠年份)、數量、及該他人姓名。
依聲請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之記載,聲請前二年之收入核
算總金額為366,000元,而支出總金額為406,434元,扶養費支出204,912元(計算式:8,538×24),收入低於支出,請說明如何支應短缺部分金額(平均每月10,223元),並提出相關證明文件。
說明聲請人聲請前兩年內(110年11月11日起)之財產變動狀況
:包含就不動產、動產所為之有償(買賣、互易、設定抵押權等)、無償(贈與、第三人清償等)行為所生之財產變動:倘於該段期間曾經取得或喪失不動產所有權,應詳為標明不動產之坐落地號、建號及其取得或出售之對價(買賣契約等)相關資料。本件債務清理程序若經法院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則聲請人有何
財產可作為清算財團之財產(係指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建築物、動產、銀行存款、股票、人壽保單、事業投資或其他資產在內之各類財產)?請製作資產表並附具證明文件詳述之(存摺須附完整內頁資料並補登存摺至本裁定送達日之後)。
依聲請人前所提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當事人綜合信用報
告,所欠債務逾期甚久早已轉列呆帳,部分債權銀行甚於94年間即已將債權轉讓他人,請說明何以不儘早聲請更生或清算,及本件聲請清算之動機?以上應說明事項請以條列方式分項記載、所提資料(未註明應
提出影本者,請提出正本)依序標示編號並以標籤紙分項提出。提出112年11月1日消費者債務清理聲請狀繕本(提出份數,按債權人人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