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聲字第361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28日
裁判案由: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聲字第3613號聲請人即被告 蘇琮傑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本院106年度訴字第1224號),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聲請駁回。
理由
一、本件聲請人即被告蘇琮傑(下稱被告)因詐欺案件,前於民國106年5月22日經檢察官起訴後移審至本院,經本院法官訊問及核閱相關卷證後,認為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之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經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7款之規定,於106年5月22日起執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嗣經本院於106年8月10日訊問被告並進行評議後,認被告原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理由業已消滅,當庭裁定解除禁止接見、通信之限制,復經本院裁定被告自106年8月22日起第一次延長羈押2月在案。
二、聲請意旨略以:被告歷經偵查、聲押及羈押之教訓,已確實得到教訓,亦真心悔悟,而不致膽敢再犯,此刻被告很擔心家中情況,被告的太太現要求跟被告離婚,因被告從小是單親家庭長大,很擔心孩子未來教育成長過程中無法像正常孩子一般得到父愛、母愛的關懷。被告如果能夠交保,實在不可能拋妻棄子而逃亡,被告有家庭的羈絆甚深,也不可能再從事任何非法行為,讓太太失望,被告現在只想重新做人,證明給自己的家人看,挽回自己即將破碎的家庭,請審酌情、理、法,准予被告交保之機會,讓被告能避免發生妻離子散的人倫悲劇,被告如獲准交保,會在一週內提出工作證明,以示悔改向上決心,在外期間,也會利用時間去參加弱勢團體的志工,回饋社會,彌補自己過錯,也會每天主動向當地警局報到。請斟酌被告為了家庭及1歲3個月的小孩,實無逃亡及反覆實施之可能,為此請准予具保停止羈押等語。
三、經查:
(一)被告已於警詢、偵查中、本院訊問及準備程序中,就檢察官起訴之全部犯行坦承不諱,且有同案被告蔡承憲、 洪翊軒 、 黃宸齊 、 劉宏韋 於警詢、偵查中之陳述 可佐 ,並有數位鑑識報告、自新語音系統機房扣案筆記型電腦所存電磁紀錄列印之大陸地區被害人資料、通訊監察譯文、SKYPE暱稱「興富發」與「蜂狂錢進」之對話紀錄、搜索扣押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表、警方於106年3月21日從新語音系統機房內筆記型電腦所列印之資料、警方自宜蘭縣○○鄉○○路○段○○巷○○○號所查獲詐欺機房現場電腦設備列印之資料、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帳戶開戶資料及交易明細表、提款影像、扣押物品照片、執行搜索現場照片、蒐證照片、現場數位證物勘察報告附卷可稽,足認被告所涉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之犯罪嫌疑確屬重大。
(二)查被告係經由檢警執行通訊監察後始循線查獲,且為現行犯而為警當場逮捕,此有通訊監察書、監聽譯文、執行逮捕、拘禁告知本人通知書附卷可佐,是已有事實足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又被告於偵查中均自承案發時無正當職業,其參與本案詐欺犯行係為賺取薪資酬勞。又被告前已有在菲律賓參與詐欺機房之詐騙犯行,而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並已執行完畢之前科紀錄,為被告所自承,且有其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按。再被告自106年3月4日起,進入新語音系統機房而參與本案詐欺犯罪,迄至106年3月21日為警執行搜索查獲時為止,於參與本案詐欺犯罪期間反覆對不特定被害人實施詐欺行為多次,已具有職業性、反覆性之特徵,且被告所參與本案詐欺集團為集團性之犯罪型態、組織嚴密、分工縝密,所為顯係具有反覆性、計畫性之犯罪,非屬偶發性之犯罪,是已有事實足認為被告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再就被告所涉犯之本案犯罪情節而言,具保、限制出境或限制住居之替代處分,均無法達到前開預防性羈押之效果,本院審酌被告所涉犯罪事實對社會侵犯之危害性及國家刑罰權遂行之公益考量,與被告之人身自由之私益兩相利益衡量後,認為對被告執行羈押尚屬適當、必要,且合乎比例原則。
(三)而本件已有事實足認被告有逃亡之虞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業經本院說明如前,聲請意旨泛稱被告因受家庭羈絆,為了家庭及年幼小孩,實無可能逃亡、再犯云云,尚非可採。又聲請意旨提及被告之妻要求與被告離婚、被告很擔心家中情況、欲挽回即將破碎家庭等情,乃屬有關被告個人家庭狀況,核與被告是否具備停止羈押事由及有無羈押必要性之判斷無涉,附此說明。
(四)綜上所述,本件被告仍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101條之1第1項第7款之情形,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均尚未消滅,本件聲請自難准許,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
刑事第四庭審判長法官李雅俐
法官黃佳琪法官廖素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麗靜中華民國10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