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1年度訴字第98號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11年訴字第98號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11年11月10日裁判案由:營利事業所得稅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11年度訴字第98號原告亞迪爾企業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莉莉 被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代表人 吳蓮英 訴訟代理人 紀賀耀 上列當事人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臺中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法官楊蕙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11年11月10日書記官林昱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