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53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10年聲字第53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7月08日

裁判案由:定應執行刑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538號聲請人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張俊義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0年度執字第139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張俊義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張俊義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所示之刑,應依刑法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之;又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而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再民國103年6月4日修正刑事訴訟法第370條第2項、第3項,已針對第二審上訴案件之定應執行刑,明定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而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有應更定執行刑之情形,在法理上亦應同受此原則之拘束。亦即基於有利被告之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分屬不同案件之數罪併罰定執行刑,上開更定之應執行刑,不應比前定之應執行刑加計其他裁判所處刑期後為重,否則即與法律秩序理念及法律目的之內部界限有違,難認適法。
三、受刑人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中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1至22所示之罪係得易服社會勞動之刑,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係得易科罰金之刑,而如附表編號1至20所示各罪係不得易科罰金之刑,屬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第1、3款所示不得併合處罰之情形。
本件檢察官依受刑人之請求向本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有受刑人請求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意願回覆表1份附卷足憑,經本院審核結果,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態樣分別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藥事法、犯罪時間間隔、侵犯法益之綜合效果、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量定之刑及合併刑罰所生痛苦之加乘效果等情狀,復審酌如附表編號1至22所示各罪,曾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0年度聲字第366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月確定,是以,本院定應執行刑,除不得逾越前述法律之外部性界限,即不得重於附表所示各罪之總和;亦應受內部性界限之拘束,即不重於上開所定之執行刑加計附表編號23所處刑期之總和(即有期徒刑6年4月),爰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又刑事判決關於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之規定,刑法第41條固有明文,惟數罪併罰中之一罪,依刑法規定得易科罰金,若因與不得易科之他罪併合處罰結果,而不得易科罰金時,原可易科部分所處之刑,無庸為易科折算標準之記載(司法院釋字第14
4、679號解釋意旨參照)。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罪雖本得易科罰金,然與其所犯如附表編號1至22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併合處罰之結果,本院於定執行刑時,自無庸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記載,附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7月8日
刑事第七庭法官胡文傑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110年7月8日
書記官蘇姵容附表:受刑人張俊義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8年6月14日108年7月5日108年7月29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判決日期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備註編號1至22經南高院110年度聲字第366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1月。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8年8月1日108年8月5日108年8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判決日期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備註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9月有期徒刑3年7月犯罪日期108年8月24日108年8月8日108年9月10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判決日期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備註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7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8年7月3日108年9月7日108年8月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判決日期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備註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8年8月30日108年5月24日108年6月1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判決日期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備註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有期徒刑3年8月犯罪日期108年7月7日108年8月4日108年9月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判決日期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備註編號19202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1月有期徒刑3年10月有期徒刑4月犯罪日期108年10月6日108年9月5日108年8月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南高分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判決日期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109年8月20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案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109年12月9日備註編號2223以下空白罪名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一日。犯罪日期108年9月7日109年11月28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嘉義地檢108年度偵字第8138、8707、8818號(聲請書誤載9683號、109年度偵字第708號)嘉義地檢110年度毒偵字第59號最後事實審法院南高分院嘉義地院案號109年度上訴字第756號110年度嘉簡字第177號判決日期109年8月20日110年2月26日確定判決法院最高法院嘉義地院案號109年度台上第5823號110年度嘉簡字第177號判決確定日期109年12月9日110年4月16日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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