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附民字第5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6月05日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五О八號
原告 曾素連 被告甲○○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0三號偽造有價證券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梁宜庭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1年附民字第5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6月05日
裁判案由:偽造有價證券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一年度附民字第五О八號
原告 曾素連 被告甲○○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0三號偽造有價證券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梁宜庭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