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4年度附民字第294號刑事裁定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4年度附民字第294號

原告 紀育婕

被告 謝東樺

上列被告因被訴本院113年度金訴字第904號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

,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

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7月8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廖素琪

法官卓怡君

法官楊惠芬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翁珮華

中華民國11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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