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易字第2352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上易字第2352號

上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張弘昇

(現於法務部○○○○○○○執行)上列上訴人因被告詐欺案件,不服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易字第1090號,中華民國113年10月24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2月27日

刑事第二十庭審判長法官吳淑惠

法官吳定亞

法官張宏任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洪于捷

中華民國1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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