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5年度繼字第409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5年繼字第40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4月27日

裁判案由:限定繼承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繼字第409號聲請人乙○○
號上列聲請人因其被繼承人甲○○(男,民國0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生前住嘉義縣中埔鄉和睦村22鄰公館91之2號)於民國95年4月8日死亡,聲請限定繼承,並開具遺產清冊呈報本院,本院依法為公示催告。凡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翌日起六個月內向繼承人報明其債權,如不為報明,而又為繼承人所不知者,僅得就賸餘遺產行使其權利。
中華民國95年4月27日
家事法庭法官柯月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中華民國95年4月27日
書記官黃郁萍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