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簡上字第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13日
裁判案由: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6年度簡上字第52號上訴人乙○○訴訟代理人 蘇顯讀 律師被上訴人甲○○訴訟代理人 林豐順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三日下午四時十五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行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陳添喜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年8月13日
書記官鄭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