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訴字第313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4年上訴字第313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94年度上訴字第3135號上訴人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上訴人即被告甲○○列上訴人因詐欺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3年度訴字第930號,中華民國94年5月31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4年10月31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許國宏
法官楊貴志法官林銓正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玲憶中華民國9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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