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24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24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30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訴字第242號原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丁○○○○訴訟代理人戊○○
乙○○被告丙○○兼訴訟代理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退休金差額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9年3月30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岳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3月30日
書記官簡文清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