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220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102年上易字第22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11月01日

裁判案由:詐欺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上易字第2208號上訴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郭婷昀上列上訴人因被告詐欺案件,不服台灣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1290號,中華民國102年8月22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以被告涉嫌幫助詐欺犯詐騙 孫憶萱 ,與本案有實質上一罪關係,函請併辦,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102年11月27日上午10點在本院第18法庭續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11月1日
刑事第十八庭審判長法官王聰明
法官謝靜慧法官曾德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蔡晴棠中華民國10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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