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2年上易字第10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2月25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忠股
上訴人即被告甲○○fk列上訴人即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四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四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92年上易字第103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2月25日
裁判案由:侵占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刑事裁定忠股
上訴人即被告甲○○fk列上訴人即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不服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三四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四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