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除字第1808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除字第180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9月03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9年度除字第1808號聲請人甲○○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103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99年8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匡偉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99年9月3日
書記官巫玉媛┌────────────────────────────┐│附表:99年度除字第180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2│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3│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4│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5│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6│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7│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8│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09│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0│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1│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2│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3│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4│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5│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6│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7│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8│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19│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020│民間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085-ND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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