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3943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聲字第3943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8月19日

裁判案由: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3943號聲請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9年度執聲字第261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理由
一、受刑人甲○○所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確定在案(詳如附表),此有本院98年度訴字第3436號、98年度訴字第4417號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乙份在卷足參。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8月19日
刑事第二十一庭法官俞秀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謝怡貞中華民國99年8月20日附表┌────────┬────────┬────────┬────────┐│編號│一│二│三│├────────┼────────┼────────┼────────┤│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8月│├────────┼────────┼────────┼────────┤│犯罪日期(民國)│98年8月11日│98年8月11日│98年8月26日│├───┬────┼────────┼────────┼────────┤│偵查機│機關│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關及案││檢察署│檢察署│檢察署││號├────┼────────┼────────┼────────┤││案號│98年度毒偵字第58│98年度毒偵字第58│98年度毒偵字第69││││98號│98號│68號、第8074號│├───┼────┼────────┼────────┼────────┤││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8年度訴字第3436│98年度訴字第3436│98年度訴字第4417││事實審││號│號│號││├────┼────────┼────────┼────────┤││判決日期│98年11月6日│98年11月6日│99年3月3日│├───┼────┼────────┼────────┼────────┤││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8年度訴字第3436│98年度訴字第3436│98年度訴字第4417││判決││號│號│號││├────┼────────┼────────┼────────┤││確定日期│98年12月14日│98年12月14日│99年3月22日│└───┴────┴────────┴────────┴────────┘┌────────┬────────┬────────┬────────┐│編號│四│五│六│├────────┼────────┼────────┼────────┤│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5月│有期徒刑8月│有期徒刑5月│├────────┼────────┼────────┼────────┤│犯罪日期(民國)│98年8月26日│98年9月12日│98年9月12日│├───┬────┼────────┼────────┼────────┤│偵查機│機關│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關及案││檢察署│檢察署│檢察署││號├────┼────────┼────────┼────────┤││案號│98年度毒偵字第69│98年度毒偵字第69│98年度毒偵字第69││││68號、第8074號│68號、第8074號│68號、第8074號│├───┼────┼────────┼────────┼────────┤││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最後│案號│98年度訴字第4417│98年度訴字第4417│98年度訴字第4417││事實審││號│號│號││├────┼────────┼────────┼────────┤││判決日期│99年3月3日│99年3月3日│99年3月3日│├───┼────┼────────┼────────┼────────┤││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臺灣板橋地方法院││├────┼────────┼────────┼────────┤│確定│案號│98年度訴字第4417│98年度訴字第4417│98年度訴字第4417││判決││號│號│號││├────┼────────┼────────┼────────┤││確定日期│99年3月22日│99年3月22日│99年3月22日│└───┴────┴────────┴────────┴────────┘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