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5年交訴字第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交訴字第7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丙○○乙○○本件被告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以簡易判決處刑,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
交通法庭審判長法官黃建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
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95年交訴字第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5年05月22日
裁判案由:公共危險等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交訴字第7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丙○○乙○○本件被告經檢察官依通常程序起訴,而被告自白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以簡易判決處刑,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5
交通法庭審判長法官黃建都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