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度重附民字第61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2年重附民字第61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8月20日

裁判案由:殺人未遂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九十二年度重附民字第六一號
原告丙○○被告甲○○
乙○○丁○○右被告因民國九十二年度訴字第二六0九號殺人未遂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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