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3年催字第90號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1月05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催告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九0號
聲請人甲○○右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一個月內將本裁定登報。
三、持有附表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新聞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五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B法官張良華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壹仟元。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一月八日~B書記官陳淑娥附記:
一、請聲請人收受送達後先行核對,確認無誤後,應於一個月內將本公示催告全文刊登新聞紙紙一日(附記部分不必刊登),並務必校對後,將該新聞紙全版送本院(請勿剪開)。
二、如未於收受送達後一個月刊登新聞紙,即視為撤回本公示催告之聲請。(民事訴訟法第五四二條第三項參照)。
三、公告(即刊登新聞紙)滿三個月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即登報之日起算三個月至六個月之間),自行持本公示催告具狀向本院聲請除權判決,逾期即不得聲請。
~F0~T40┌──────────────────────────────────────────────────────┐│支票附表:九十三年度催字第九0號│├─┬─────────┬─────────┬───────────┬────────┬────────┬──┤│編│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號││││(新台幣)│││├─┼─────────┼─────────┼───────────┼────────┼────────┼──┤│1│永利實業有限公司│中國農民銀行大里分│九十三年二月六日│壹萬肆仟捌佰零玖│FAX一四二七六││││ 林建仁 │行││元│六四││├─┼─────────┼─────────┼───────────┼────────┼────────┼──┤│2│ 傅佳銀 │台中商業銀行霧峰分│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貳萬伍仟元│WGA一0一五六│││││行│││二二││├─┼─────────┼─────────┼───────────┼────────┼────────┼──┤│3│數益工業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豐原分│九十三年一月五日│壹萬肆仟玖佰玖拾│CG0八四八八九││││ 陳山益 │行││肆元│0││├─┼─────────┼─────────┼───────────┼────────┼────────┼──┤│4│利百世工業有限公司│中國農民銀行中港分│九十三年一月七日│肆仟貳佰元│FAY二一四二五││││ 何世雄 │行│││五五││├─┼─────────┼─────────┼───────────┼────────┼────────┼──┤│5│鉅鋼機械股份有限公│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台│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陸仟柒佰柒拾貳元│BC一三六九八三││││司 陳法勝 │中分行│││五││├─┼─────────┼─────────┼───────────┼────────┼────────┼──┤│6│ 蕭仁德 │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台│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壹萬零叁拾元│AQ0三六五三三│││││中分行│││五││├─┼─────────┼─────────┼───────────┼────────┼────────┼──┤│7│數益工業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南屯分│九十三年二月五日│陸仟壹佰陸拾伍元│CI一五五七三七││││陳山益│行│││六││├─┼─────────┼─────────┼───────────┼────────┼────────┼──┤│8│金玉堂彩色印刷廠股│第七商業銀行文心分│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日│肆萬捌仟壹佰元│SJ0六九一六六││││份有限公司 馬水金 │行│││五││├─┼─────────┼─────────┼───────────┼────────┼────────┼──┤│9│ 宋淑勤 │第七商業銀行 繼光 分│九十三年一月六日│叁仟柒佰捌拾元│SB0五九二0二│││││行│││八││├─┼─────────┼─────────┼───────────┼────────┼────────┼──┤│0│明甫企業有限公司│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太│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貳仟叁佰肆拾壹元│TPA0四一四四│││1│ 許忠慶 │平分行│││四一││├─┼─────────┼─────────┼───────────┼────────┼────────┼──┤│1│明甫企業有限公司│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太│九十三年二月十八日│肆萬陸仟捌佰壹拾│TPA0四一四四│││1│許忠慶│平分行││貳元│四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