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度附民字第16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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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1年附民字第16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因殺人案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1年度附民字第166號原告 施紹楠 被告 周聖瑋 上列被告因殺人等案件(111年度重訴字第3號),經上列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2年3月8日
刑事第一庭審判長法官王邁揚
法官林昱志法官顏代容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
書記官廖佳慧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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