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44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44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21日

裁判案由: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等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446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子瑋
陳建勝上列被告等因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1年2月21日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陳斐琪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謝育錚中華民國101年2月21日

相關權益人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