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法院108年度民專訴字第8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智慧財產法院108年民專訴字第8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3月04日

裁判案由: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民專訴字第84號原告MeirAvganim訴訟代理人 王文成 律師
顏均宇 被告英格馬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蘇明隆 共同訴訟代理人 吳中仁 律師被告台鹿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兼法定代理人 葉碧華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3月9日15時5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9年3月4日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法官杜惠錦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9年3月4日
書記官林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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