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度易字第404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宜蘭地方法院89年易字第404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89年12月29日

裁判案由:違反醫師法


主文甲○○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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