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度除字第263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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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89年除字第26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89年03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八十九年度除字第二六三號
聲請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法定代理人甲○○代理人乙○○右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八十八年度催字第一0九一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汪智陽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四月六日~B法院書記官楊由漢┌───────────────────────────────────┐││├──────────┬────────┬─────┬────┬────┤│公司名稱│股票號碼│張數│股數│備考│├──────────┼────────┼─────┼────┼────┤│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416-70-NX-7026│1│9││├──────────┼────────┼─────┼────┼────┤│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416-76-NX-16868│1│12││├──────────┼────────┼─────┼────┼────┤│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416-77-NX-22850│1│22││├──────────┼────────┼─────┼────┼────┤│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416-78-NX-40218│1│13││├──────────┼────────┼─────┼────┼────┤│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416-78-NX-63731│1│23││├──────────┼────────┼─────┼────┼────┤│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1416-84-NX-9694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