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6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664號原告丁○○○
巷8弄戊○○兼共同訴訟代理人丙○○被告乙○○現於臺灣嘉義看守所
甲○○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6
民事第一庭以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
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66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1月09日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664號原告丁○○○
巷8弄戊○○兼共同訴訟代理人丙○○被告乙○○現於臺灣嘉義看守所
甲○○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九十十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中華民國96
民事第一庭以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