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2年度易字第7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基隆地方法院92年易字第7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4月25日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九十二年度易字第七五號
公訴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一年度偵字第二八六九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甲○○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而意圖散布而持有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盜版之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均沒收。
事實
一、甲○○曾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本院於九十年四月二十七日以九十年度基簡字第五號判處有期徒刑五月確定,並於九十年八月十三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甲○○仍不知悔改,明知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其內所含之歌曲、影音,均係未經享有各該歌曲、影音等視聽著作權之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等如附表所示公司授權,而經不詳人士擅自燒錄、製作均為侵害著作權之重製物,甲○○竟基於散布之犯意,自不詳時地取得如附表一、二、三所示盜版之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後,即放置在基隆市○○路○○○巷七十一之三號住處。嗣於九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十五時許,為警至上址住處搜索查獲,並扣得如附表一、二、三所示盜版之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
二、案經被害人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新點子音樂有限公司、美商迪尼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訴由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二大隊第三中隊報告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甲○○固坦承有於右揭時地遭警方查獲盜版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等情不諱,然矢口否認有何違反著作權法犯行,略以:「這些扣案之物根本不是我的,是我堂姊 阮靜芬 的,只有唱片卡帶是我上次犯著作權法時,留下來的,我不知道那些東西還放在家中庭院,盜版光碟通常在正版出來前一、二個月就有了,只要去夜市看人家賣盜版CD,就可知盜版品在正版上市前一、二個月就有人在賣了」等語置辯。惟查:
㈠證人即查獲本案之警員 蕭旭峰 在偵查中證稱:「(查獲過程?)我們先到基隆成
功路橋看到有人在擺盜版光碟,賣的人是一位少年,我們連續抓三次,他們就不敢在那裡擺,就移到六合夜市繼續賣,他們都是開IL〡九一四八號車,從基隆市○○路○○○巷七十一之三號載盜版光碟,查獲當天我們先申請搜索票,後來在被告家裡查到盜版光碟」、「(有無確認查獲房間何人在用?)我去查時,被告母親就把放盜版品的房間關起來,我們跟他們說我們是來搜索,他們才把門打開,後來甲○○與 阮國仁 到我們隊部,他們就自行協議,由被告出來擔此事,所以後來就移送被告」等語,且有從被告上開住處搜獲如附表一、二、三所示盜版之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扣案可佐,並有查獲現場相片四張、搜索票影本一張及搜索扣押筆錄一份附卷可稽。而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物均係盜版品等情,亦據告訴人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艾迴股份有限公司、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新點子音樂有限公司、美商迪尼士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等之告訴代理人 吳彥虢陳中正 、丁○○、丙○○及乙○○在偵查中指訴綦詳,並有上開告訴人公司之著作權登記文件暨財團法人電影及錄影著作保護基金會鑑識報告等存卷可參。綜合上情,足認在被告住處所扣得如附表一、二、三所示之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確實均為侵害著作權之物無訛。參酌查獲當時被告年近三十四歲,並非無知之人,且前有違反著作權法經法院判處罪刑甫於九十年八月十三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之紀錄,被告顯然對於著作權法所規範之行為有所認識,知悉意圖散布而持有侵害著作權之物之嚴重性,若上開扣案之盜版物品非被告所持有,被告豈有輕率向查獲員警蕭旭峰供陳要擔下此事之理,可見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盜版之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確實均為被告所持有之物。
㈡被告雖辯稱扣案之物是其堂姊阮靜芬所有。惟證人即阮靜芬之夫 沈慶仁 於偵查中
證稱:「(阮靜芬何時去世?)去年(指九十一年)六月份」、「(阮靜芬生前職業?)賣衣服、吃的,但我不知道她有沒有賣CD或錄影帶、錄音帶、VCD,我也沒看她賣過,我們都住在一起,住安一路住處」、「(阮靜芬會住南榮路?)她假日會回去一下,晚上會回來」等語,可知阮靜芬生前係與夫沈慶仁同住安一路,並未在南榮路居住,且沈慶仁從未見過阮靜芬有賣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則被告辯稱扣案之盜版物品係阮靜芬所放置,顯係憑空捏造,不足採信。甚者,扣案之盜版物品中有「品冠一百八十度轉彎」專輯係於九十一年六月十八日始發行、「川島茉樹代再見十七歲」專輯係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二日始發行、「 江美琪 再一次也好」專輯係於九十一年七月十二日始發行、「 李玟 愛情海新歌」專輯係於九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始發行、「 周杰倫 八度空間」專輯係於九十一年七月十八日始發行、「 陳曉東 從未忘記」專輯係於九十一年七月九日始發行等情,業據告訴代理人丙○○及乙○○指訴綦詳並有其等提出之證明書附卷可稽,既有在阮靜芬死亡後始出品者,益徵遭查獲之盜版物品並非阮靜芬所有無疑。被告空言盜版光碟在正版出來前一、二個月就有了云云,要屬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㈢被告持有經扣案之盜版物品中,盜版音樂卡帶總計三百七十三捲,盜版音樂光碟
總計五百七十二片,盜版影音光碟總計一百五十六片,數量龐大,且內容相同者各有多片,若僅係單純供自己使用,同一內容者只要一片即可,故依其持有之數量龐大與內容相同等情狀觀之,被告顯然係意圖供散布之用而持有該等經扣案之盜版物品。
㈣綜上所述,被告罪證明確,犯行洵堪認定,自應依法論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之以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散布而持有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罪。被告有事實欄所載之科刑執行情形,有台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其於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本罪,為累犯,應依刑法第四十七條
之規定加重其刑。審酌被告已有違反著作權法前科,此次猶不知悔改,重蹈法網,毫無尊重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意,欠缺法治觀念,嚴重助長現今社會日益橫行之侵害智慧財產權以圖不勞而獲之歪風,且其犯罪後一再飾詞卸責,未有悔意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示懲儆。扣案如附表一、二、三所示盜版之音樂光碟、音樂卡帶及影音光碟,均係被告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已如上述,均應依刑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宣告沒收之。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第八十七條第二款,刑法第十一條前段、第四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熊南彰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
法官王福康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對於本件判決如有不服,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具繕本。
書記官李國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五日【附錄論罪法條】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二、明知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
著作權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以第八十七條各款方法之一侵害他人之著作權者。附表一、盜版音樂光碟編號名稱數目著作權人備註
(單位
:片)
一、品冠二六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180。轉彎等
二、 孫燕姿 二七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leave之後等
三、 陳慧琳 三三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愛情來了等公司
四、川島茉樹代二六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再見17歲等
五、江美琪八五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再一次也好等
六、李玟一○八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愛琴海等
七、周杰倫一三○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
八度空間等
八、陳曉東三八環球國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從未忘記等
九、陶晶瑩九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青春等
十、迪士尼五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popsta–tion等
十一、2002五六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布蘭妮等
十二、SHE四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青春珠式會社等
十三、電子大帝國二一新點子音樂有限公司
(四)
十四、週末狂熱四新點子音樂有限公司
(三)合計五七二附表二、盜版音樂卡帶編號名稱數目著作權人備註
(單位:捲)
一、五月天六七滾石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愛情萬歲等
二、 鄭秀文 十三華納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愛情故事等
三、 陳奕迅 四五上華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婚禮的祝福等
四、蘇永康十八福茂唱片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愛一個好難等
五、那英三五科藝百代股份有限公司
乾脆等
六、李玟五五新力哥倫比亞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真情人等
七、彭佳慧三三博德曼股份有限公司
過程等
八、高慧君四十環球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轉身等
八、陶晶瑩三九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我變了等
九、濱崎步五艾迴股份有限公司
愛現等
十、伍佰二三魔岩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聖石傳說合計三七三附表三、盜版影音光碟編號名稱數目著作權人備註
(單位:片)
一、靈異象限四八美商迪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星際寶貝十四美商迪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三、男女大不同二美商迪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四、飛天小女警十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
五、史酷比一美商時代華納娛樂公司
六、關鍵報告十二美商廿世紀福斯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七、小馬王八美商美國環球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八、甜姐不辣八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九、神奇小子二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十、追情殺手十二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星際戰警2九美商哥倫比亞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獵風行動四美商米高梅影片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獵殺K19二六美商派拉蒙影片股份有限公司合計一五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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