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7年訴字第728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8年06月30日
裁判案由:虛報進口貨物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7年度訴字第728號原告大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甲○○訴訟代理人 郭瓔滿 律師
張芷 會計師被告財政部高雄關稅局代表人乙○○局長訴訟代理人丁○○
戊○○丙○○上列當事人間虛報進口貨物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二庭
法官簡慧娟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
書記官涂瓔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