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3195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9年訴字第319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4月14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9年度訴字第3195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於賢選任辯護人常照倫律師
徐祐偉律師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9年度偵緝字第2099號),及移送併辦(99年度偵緝字第2098號),被告於準備程序中為有罪陳述,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依簡式審判程序獨任審理,判決如下:
主文林於賢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減為有期徒刑玖月;又共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減為有期徒刑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犯罪事實
一、林於賢係址設臺中市○區○○街○○巷○號「自然圓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自然圓公司)之實際負責人, 陳芊卉 (另經本院以96年度訴字第4786號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確定)則為該公司之登記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林於賢為美化自然圓公司之財務結構,明知自然圓公司自民國95年1月間起至同年8月間止,並無實際進、銷貨予附表一、二所示公司行號之事實,仍與陳芊卉、 饒玉麟 (另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以98年度上訴字第2559號判決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5月在案)基於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聯絡,虛偽開立如附表一所示自然圓公司不實商業會計憑證即統一發票計148張,金額計新臺幣(下同)8416萬1780元,並交予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行號,作為各該公司行號申報當期營業稅之進項憑證,以扣抵銷項稅額,該些公司行號並持以申報營業稅,因而幫助如附表一所示之公司行號逃漏營業稅計420萬8092元。林於賢復承上開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幫助自然圓公司逃漏稅捐之犯意聯絡,由饒玉麟取得如附表二所示之公司所開立之不實商業會計憑證即統一發票計28張,金額計8706萬4167元,充作公司之進項憑證而填製會計憑證記入帳冊,並申報扣抵銷項稅額,因而幫助自然圓公司逃漏營業稅計435萬3209元。
二、 林佩珊 (另經本院以97年度訴字第87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緩刑3年確定)係址設臺中縣太平市(現已改制為臺中市○○區○○○路○○○巷○○弄○○號1樓「 湧恩行 」之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林佩珊為美化湧恩行之財務結構,明知湧恩行於95年5、6月間,並無實際銷貨予附表三所示公司之事實,仍夥同林於賢、饒玉麟開立虛偽之統一發票,而林於賢亦復承上開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幫助逃漏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共同虛偽開立如附表一所示湧恩行不實商業會計憑證即統一發票計48張,金額計1904萬2840元,並交予如附表三所示之公司行號,作為各該公司行號申報當期營業稅之進項憑證,以扣抵銷項稅額,該些公司行號並持以申報營業稅,因而幫助如附表三所示之公司行號逃漏營業稅計95萬2143元。
三、案經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暨自動檢舉偵查後移送併辦。
理由
一、本件被告林於賢所犯係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其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受命法官告知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認為適宜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規定,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進行審判程序,合先敘明。
二、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林於賢於偵查中及本院準備、審理時坦承不諱,並據證人陳芊卉、 詹琍 、林佩珊、 高念慈 、張湘霈、 李健良周湘蓮陳靜儀陳麗汶蘇建禎陳劍平周財宏江孟蒼林玟瑛林祥裕朱俊明王啟清 、梁為棟、 陳道隆潘桐養鄭金斌謝火能江柔輝趙晉谷洪志宏胡德龍陳獻忠黃文宏楊桂柔鄭貽德 分別於偵查中證述明確,復有自然圓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股東同意書、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變更登記申請書、委託書、自然圓公司股東繳納股款明細表、試算表、資產負債表等公司登記卷宗資料、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虛設行號案情報告書、不實統一發票金額明細表、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表、臺中市政府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設立變更登記申請書、陳芊卉簽立予詹琍之委託書2紙、自然圓公司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銷項明細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名冊及自然圓公司所開立之統一發票、三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函文及被告開立帳戶之資料、彰化商業銀行臺中分行函文及顧客資料卡、華南商業銀行南臺中分行函文及開戶資料、交易明細、臺中商業銀行總行函文及附件資料等書證(以上為犯罪事實一部分)、湧恩行開立不實發票流程圖、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表、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設立登記申請書、讓渡書、承諾書、臺中縣政府營利事業登記證、申報書查詢表、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表、小規模營利事業申請改使用統一發票申請書、營業人稅籍異動通報表、統一發票購票證領用書、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冊、湧恩行開立之95年5、6月份發票、營業稅申報書、營業稅繳款書、違章罰鍰繳款書、處分書(以上為犯罪事實二部分)附卷可稽,是被告之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上開犯行均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論罪科刑:㈠查商業會計法業於95年5月24日修正公布,並自同年5月26
日起施行,而關於本案被告於95年6月30日前之犯罪行為,應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論為1罪(詳後述),被告犯罪時期已跨越至商業會計法修正施行後,即應以行為終了時所適用之修正後規定論處,不生新舊法比較何者較有利於被告之問題。
㈡另按刑法部分修正條文於94年2月2日修正公布,並於被告
行為後(即被告於95年6月30日前之犯罪行為部分)之95年
7月1日施行。修正後刑法第2條第1項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上揭條文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於刑法修正施行後,應適用上揭條文之規定,為「從舊從輕」之比較。
又法律變更之比較適用,比較時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未遂犯、想像競合犯、牽連犯、連續犯、結合犯,以及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如身分加減)與加減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且就比較之結果,須為整體之適用,不能割裂分別適用各該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此即法律變更之比較適用所應遵守之「罪刑綜合比較原則」及「擇用整體性原則」(最高法院24年上字第4634號判例、27年上字第2615號判例、95年第8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參照)。茲就與本案相關之法律修正前、後條文之比較,分述如下:
1.被告行為後,刑法第33條第5款業已修正規定「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與修正前舊刑法第三十三條第五款規定「罰金:一元(折算為新臺幣三元)以上。
」不同。比較新舊法結果,以舊法較有利於行為人,新法並無對被告較為有利之情形。
2.刑法第28條於修正後已限縮於共同實行犯罪行為者,始成立共同正犯,並排除陰謀犯、預備犯之共同正犯,是修正後共同正犯之範圍已有減縮,自屬法律變更,而非僅屬純文字修正,應有新舊法比較適用之問題,本件被告之行為係屬實行階段之正犯,無論依修正前後之規定,皆成立共同正犯,依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應依修正前刑法第28條規定論以共同正犯。
3.牽連犯、連續犯方面,被告於95年6月30日前之犯行,均在本次刑法修正施行前,應全部予以比較定適用。而現行刑法已刪除第55條後段牽連犯及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依行為時之舊法,被告數犯罪行為僅以一罪論,而依裁判時之新法須就各個行為分論併罰,經比較新舊法,行為後之法律並未有利於被告,自應適用修正前之法律即舊法論以牽連犯、連續犯。
4.刑法第31條第1項由:「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施或教唆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共犯論。」修正為:「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共犯論。但得減輕其刑。」增加「得減輕其刑」之但書規定。而商業會計法第71條乃規定:「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是屬因身分關係成立之罪。被告並無該特定關係,而係與共犯即自然圓公司負責人陳芊卉及湧恩行負責人林佩珊共同實行。是自以修正後之規定有利於被告(得減輕其刑),應適用修正後之規定。
5.被告行為後,刑法第51條雖亦經修正。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
5款規定: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20年;修正後刑法第51條第5款規定為: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比較結果,修正前刑法第51條第5款自較有利於被告。
6.綜上被告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新、舊法比較,揆諸前揭最高法院決議及刑法第2條第1項所定之「從舊從輕」原則,適用被告行為時法律,對被告較為有利,自應適用修正前之刑法規定。
7.至於上開被告於95年7月1日以後之犯行,因其行為已在刑法修正公布實施以後,除定應執行刑外,應直接適用新法之規定。
㈢核被告林於賢所為,均係犯修正後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
明知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公訴人認被告所為附表二所示取得不實統一發票犯行部分係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第47條第1款之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嫌(見本院卷第20頁背面),惟被告為自然圓公司之實際負責人,並非名義上之登記負責人,而公司法第8條規定之公司負責人並不包括所謂「實際負責人」在內(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044號、98年度台上字第1728號判決意旨參照),是起訴法條有所未洽,惟本件逃漏稅捐之社會基本事實同一,本院仍應予審理,並變更起訴法條,附此敘明。至於稅捐稽徵法於98年5月27日修正公布增列第47條第2項規定:「前項規定之人與實際負責業務之人不同時,以實際負責業務之人為準」,雖被告係自然圓公司實際負責業務之人,惟基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仍無從認定被告係該條項所定應代罰之人,是無法以同條第41條論處,併此指明。又被告就附表一、二、三違反商業會計法之部分,均係無身分之人而與有該身分之人共同實施犯罪,俱應論為共同正犯(其中關於被告於95年6月30日以前之行為,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於95年7月1日以後之行為,應適用修正後刑法第31條第1項之規定)。被告就附表
一、二之犯行與陳芊卉、饒玉麟間,及附表三之犯行與林佩珊、饒玉麟間,有犯意之聯絡及行為之分擔,均為共同正犯(其中關於被告於95年6月30日以前之行為,應適用修正前刑法第28條之規定,於95年7月1日以後之行為,應適用修正後刑法第28條之規定)。被告於95年6月30日以前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之犯行(即附表一編號1至
103、附表二編號1至22及附表三之犯行),均時間緊接,方法相同,各係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顯皆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俱為連續犯,應分別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之規定,各以一罪論,並均加重其刑。被告所犯上開2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犯關係,屬裁判上一罪,應從一重之連續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斷。至於被告於95年8月間多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逃漏稅捐之犯行(即附表一編號104至
148及附表二編號23至28之犯行),應以營業稅繳納期間即每2個月為1個單位,就各期開立及取得發票幫助逃漏稅捐及違反商業會計法之所為視為1個行為(上開二罪自其犯罪構成要件觀察,尚無從認定立法者本即預定該犯罪之本質,必有數個同種類行為而反覆實行之犯罪,且在刑法修正實施前,實務亦似無此見解,故前開二罪均難認係集合犯,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7817號判決意旨參照);又各該違反商業會計法之數行為,均為其幫助逃漏稅捐手段,是各該違反商業會計法及幫助逃漏稅捐之犯罪時間、行為態樣均有部分相同而彼此重疊,社會通念上應可評價為一個行為,是其各次犯行,均係以一行為觸犯數前揭2罪名,為想像競合犯,各應從較重之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斷。被告所犯上開連續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罪、登載不實會計憑證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分論併罰。檢察官雖未就被告所犯附表三之犯行起訴,惟該部分與起訴部分具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之關係,且經檢察官移送併辦,基於審判不可分原則,本院自應併予審理,附此敘明。爰審酌被告係有相當社會經驗、智識成熟之人,理當正當經營事業、秉誠處理稅務事宜,竟不思正途獲取所需,罔顧稅捐公平,以前揭方式觸犯刑罰,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造成稅捐機關核課稅捐之錯誤,致國家稅收之重大損失,對於國家財政、稅制公平之影響深遠,且逃漏稅捐之數額非寡、期間非短,所為對財政稅捐秩序之危害匪淺,惟念及犯後坦承犯行,尚知悔悟,態度良好,及就本案犯行參與之程度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以資儆懲。本案被告上開犯罪時間均在96年4月24日以前,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規定之基準日之前,所宣告之刑又未逾有期徒刑1年6月,不在該條例第
3條第1項所定排除減刑之列,應依該條例第2條第1項第
3款之規定,減其宣告刑2分之1;至於被告雖於犯罪後逃亡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緝後始緝獲歸案,但發布通緝時間為96年12月19日,有該署96年12月19日中檢輝芥緝字第5190號通緝書在卷可稽,該通緝之時間係在上開減刑條例自96年7月16日施行之後,自與同條例第5條規定:「本條例施行前,經通緝而未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31日以前自動歸案接受偵查、審判或執行者,不得依本條例減刑」不合,仍應依法予以減刑,附此敘明。另被告之選任辯護人雖請求給予緩刑或得易科罰金之刑度,然本院審酌被告雖於偵查中及本院審理時始終坦承犯行,顯有悔悟之心,惟被告幫助逃漏稅捐之數額總計有951萬3444元,且開立及取得之虛偽統一發票張數非寡、逃漏稅捐期間非短,被告所為對財政稅捐秩序及國家稅收之危害匪淺,本院已就被告坦承犯行部分分別酌情從輕量刑,自不再給予緩刑之宣告或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併此敘明。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條之1第1項、第299條第1項前段、第300條,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刑法第2條第1項前段、第11條前段、修正前第28條、第31條第1項、第56條、第55條後段、第51條第5款、修正後第55條前段,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
3款、第7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檢察官康淑芳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0年4月14日
刑事第十六庭法官陳玉聰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應敘述具體理由並附繕本)。上訴書狀如未敘述理由,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補提理由書於本院。
書記官魏愛玲中華民國100年4月14日附表一:自然圓公司所虛開之不實發票明細表
┌──┬──────┬────┬─────┬─────┬─────┐│編號│買受人│日期│發票號碼│銷售額│營業稅額││││││(新臺幣)│(新臺幣)│├──┼──────┼────┼─────┼─────┼─────┤│1│皇影科技有限│95年1月│KU00000000│84,000│4,200│││公司│││││├──┼──────┼────┼─────┼─────┼─────┤│2│ 康朵麗莎 國際│95年1月│KU00000000│781,600│39,080│├──┤有限公司├────┼─────┼─────┼─────┤│3││95年1月│KU00000000│455,600│22,780│├──┤├────┼─────┼─────┼─────┤│4││95年1月│KU00000000│804,000│40,200│├──┤├────┼─────┼─────┼─────┤│5││95年1月│KU00000000│1,078,200│53,910│├──┤├────┼─────┼─────┼─────┤│6││95年1月│KU00000000│599,000│29,950│├──┤├────┼─────┼─────┼─────┤│7││95年2月│KU00000000│800,000│40,000│├──┤├────┼─────┼─────┼─────┤│8││95年2月│KU00000000│479,200│23,960│├──┤├────┼─────┼─────┼─────┤│9││95年2月│KU00000000│370,000│18,500│├──┼──────┼────┼─────┼─────┼─────┤│10│毅晉設計工程│95年2月│KU00000000│234,000│11,700│││有限公司│││││├──┼──────┼────┼─────┼─────┼─────┤│11│喜夢麗實業有│95年2月│KU00000000│281,200│14,060│├──┤限公司├────┼─────┼─────┼─────┤│12││95年2月│KU00000000│254,160│12,708│├──┤├────┼─────┼─────┼─────┤│13││95年2月│KU00000000│212,100│10,605│├──┤├────┼─────┼─────┼─────┤│14││95年2月│KU00000000│240,040│12,002│├──┤├────┼─────┼─────┼─────┤│15││95年2月│KU00000000│254,520│12,726│├──┤├────┼─────┼─────┼─────┤│16││95年2月│KU00000000│351,500│17,575│├──┼──────┼────┼─────┼─────┼─────┤│17│詮聖文教科技│95年2月│KU00000000│429,600│21,480│├──┤有限公司├────┼─────┼─────┼─────┤│18││95年2月│KU00000000│324,000│16,200│├──┼──────┼────┼─────┼─────┼─────┤│19│宣源彩色印刷│95年3月│LU00000000│907,318│45,366│├──┤有限公司├────┼─────┼─────┼─────┤│20││95年3月│LU00000000│789,564│37,478│├──┤├────┼─────┼─────┼─────┤│21││95年3月│LU00000000│843,324│42,166│├──┤├────┼─────┼─────┼─────┤│22││95年3月│LU00000000│768,512│38,426│├──┤├────┼─────┼─────┼─────┤│23││95年3月│LU00000000│866,355│43,318│├──┤├────┼─────┼─────┼─────┤│24││95年3月│LU00000000│659,344│32,967│├──┤├────┼─────┼─────┼─────┤│25││95年3月│LU00000000│881,253│44,063│├──┤├────┼─────┼─────┼─────┤│26││95年3月│LU00000000│795,884│39,794│├──┤├────┼─────┼─────┼─────┤│27││95年3月│LU00000000│802,565│40,128│├──┤├────┼─────┼─────┼─────┤│28││95年3月│LU00000000│845,225│42,261│├──┤├────┼─────┼─────┼─────┤│29││95年3月│LU00000000│845,623│42,281│├──┤├────┼─────┼─────┼─────┤│30││95年3月│LU00000000│688,563│34,428│├──┤├────┼─────┼─────┼─────┤│31││95年3月│LU00000000│774,864│38,743│├──┤├────┼─────┼─────┼─────┤│32││95年3月│LU00000000│754,606│37,730│├──┼──────┼────┼─────┼─────┼─────┤│33│和晴企業有限│95年3月│LU00000000│1,200,000│60,000│││公司│││││├──┼──────┼────┼─────┼─────┼─────┤│34│隆通國際有限│95年3月│LU00000000│196,000│9,800│├──┤公司├────┼─────┼─────┼─────┤│35││95年3月│LU00000000│158,000│7,900│├──┼──────┼────┼─────┼─────┼─────┤│36│天地五行生物│95年3月│LU00000000│450,000│22,500│├──┤科技有限公司├────┼─────┼─────┼─────┤│37││95年3月│LU00000000│350,000│17,500│├──┤├────┼─────┼─────┼─────┤│38││95年3月│LU00000000│600,000│30,000│├──┤├────┼─────┼─────┼─────┤│39││95年4月│LU00000000│300,000│15,000│├──┤├────┼─────┼─────┼─────┤│40││95年4月│LU00000000│300,000│15,000│├──┼──────┼────┼─────┼─────┼─────┤│41│環球數碼科技│95年4月│LU00000000│40,600│2,030│├──┤事業有限公司├────┼─────┼─────┼─────┤│42││95年4月│LU00000000│250,900│12,545│├──┼──────┼────┼─────┼─────┼─────┤│43│英賓汽車材料│95年4月│LU00000000│140,000│7,000│││行│││││├──┼──────┼────┼─────┼─────┼─────┤│44│奈兒時尚實業│95年4月│LU00000000│716,040│35,802│├──┤股份有限公司├────┼─────┼─────┼─────┤│45││95年4月│LU00000000│1,253,610│62,681│├──┤├────┼─────┼─────┼─────┤│46││95年4月│LU00000000│598,750│29,938│├──┤├────┼─────┼─────┼─────┤│47││95年4月│LU00000000│670,292│33,515│├──┼──────┼────┼─────┼─────┼─────┤│48│素人國際有限│95年4月│LU00000000│633,000│31,650│├──┤公司├────┼─────┼─────┼─────┤│49││95年4月│LU00000000│472,000│23,600│├──┤├────┼─────┼─────┼─────┤│50││95年4月│LU00000000│437,500│21,875│├──┼──────┼────┼─────┼─────┼─────┤│51│艾莎流行館│95年4月│LU00000000│410,000│20,500│├──┼──────┼────┼─────┼─────┼─────┤│52│來德發實業有│95年4月│LU00000000│240,900│12,045│├──┤限公司├────┼─────┼─────┼─────┤│53││95年4月│LU00000000│533,500│26,675│├──┤├────┼─────┼─────┼─────┤│54││95年4月│LU00000000│365,000│18,250│├──┼──────┼────┼─────┼─────┼─────┤│55│有朋有限公司│95年4月│LU00000000│180,000│9,000│├──┼──────┼────┼─────┼─────┼─────┤│56│達迅有限公司│95年4月│LU00000000│135,077│6,754│├──┼──────┼────┼─────┼─────┼─────┤│57│臺灣培生教育│95年4月│LU00000000│41,090│2,055│││出版股份有限│││││││公司│││││├──┼──────┼────┼─────┼─────┼─────┤│58│媒體站整合行│95年5月│MU00000000│550,000│27,500│├──┤銷有限公司├────┼─────┼─────┼─────┤│59││95年5月│MU00000000│550,000│27,500│├──┤├────┼─────┼─────┼─────┤│60││95年6月│MU00000000│600,000│30,000│├──┤├────┼─────┼─────┼─────┤│61││95年6月│MU00000000│600,000│30,000│├──┼──────┼────┼─────┼─────┼─────┤│62│九紫股份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977,500│48,875│├──┤公司├────┼─────┼─────┼─────┤│63││95年5月│MU00000000│992,000│49,600│├──┤├────┼─────┼─────┼─────┤│64││95年5月│MU00000000│816,500│40,825│├──┤├────┼─────┼─────┼─────┤│65││95年6月│MU00000000│375,000│18,750│├──┼──────┼────┼─────┼─────┼─────┤│66│聚才傳播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700,000│35,000│├──┤公司├────┼─────┼─────┼─────┤│67││95年5月│MU00000000│700,000│35,000│├──┼──────┼────┼─────┼─────┼─────┤│68│鼎澔工程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400,000│20,000│├──┤公司├────┼─────┼─────┼─────┤│69││95年5月│MU00000000│350,000│17,500│├──┤├────┼─────┼─────┼─────┤│70││95年5月│MU00000000│325,000│16,250│├──┤├────┼─────┼─────┼─────┤│71││95年6月│MU00000000│400,000│20,000│├──┤├────┼─────┼─────┼─────┤│72││95年6月│MU00000000│350,000│17,500│├──┤├────┼─────┼─────┼─────┤│73││95年6月│MU00000000│366,000│18,300│├──┼──────┼────┼─────┼─────┼─────┤│74│新達霖科技有│95年5月│MU00000000│435,000│21,750│├──┤限公司├────┼─────┼─────┼─────┤│75││95年5月│MU00000000│440,000│22,000│├──┤├────┼─────┼─────┼─────┤│76││95年5月│MU00000000│472,500│23,625│├──┤├────┼─────┼─────┼─────┤│77││95年5月│MU00000000│473,600│23,680│├──┤├────┼─────┼─────┼─────┤│78││95年6月│MU00000000│468,500│23,425│├──┼──────┼────┼─────┼─────┼─────┤│79│狄威生物科技│95年5月│MU00000000│542,400│27,120│├──┤事業有限公司├────┼─────┼─────┼─────┤│80││95年5月│MU00000000│526,400│26,320│├──┤├────┼─────┼─────┼─────┤│81││95年6月│MU00000000│495,600│24,780│├──┤├────┼─────┼─────┼─────┤│82││95年6月│MU00000000│435,600│21,780│├──┼──────┼────┼─────┼─────┼─────┤│83│豐城汽車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640,000│32,000│││公司│││││├──┼──────┼────┼─────┼─────┼─────┤│84│己力汽車股份│95年5月│MU00000000│190,476│9,524│││有限公司│││││├──┼──────┼────┼─────┼─────┼─────┤│85│僑銀皮件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93,000│4,650│├──┤公司├────┼─────┼─────┼─────┤│86││95年6月│MU00000000│82,000│4,100│├──┤├────┼─────┼─────┼─────┤│87││95年6月│MU00000000│370,000│18,500│├──┤├────┼─────┼─────┼─────┤│88││95年6月│MU00000000│330,000│16,500│├──┼──────┼────┼─────┼─────┼─────┤│89│忠誠殯儀股份│95年5月│MU00000000│128,100│6,405│├──┤有限公司├────┼─────┼─────┼─────┤│90││95年5月│MU00000000│276,900│13,845│├──┤├────┼─────┼─────┼─────┤│91││95年5月│MU00000000│260,400│13,020│├──┤├────┼─────┼─────┼─────┤│92││95年5月│MU00000000│167,000│8,350│├──┤├────┼─────┼─────┼─────┤│93││95年5月│MU00000000│275,200│13,760│├──┤├────┼─────┼─────┼─────┤│94││95年5月│MU00000000│125,280│6,264│├──┼──────┼────┼─────┼─────┼─────┤│95│超野行銷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500,000│25,000│││公司│││││├──┼──────┼────┼─────┼─────┼─────┤│96│福邑廣告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550,000│27,500│├──┤公司├────┼─────┼─────┼─────┤│97││95年5月│MU00000000│580,000│15,000│├──┼──────┼────┼─────┼─────┼─────┤│98│采峰服飾有限│95年6月│MU00000000│742,500│37,125│├──┤公司├────┼─────┼─────┼─────┤│99││95年6月│MU00000000│757,500│37,875│├──┼──────┼────┼─────┼─────┼─────┤│100│蓮緹企業股份│95年6月│MU00000000│476,190│23,810│││有限公司│││││├──┼──────┼────┼─────┼─────┼─────┤│101│崇軒科技股份│95年6月│MU00000000│3,224,000│161,200│├──┤有限公司├────┼─────┼─────┼─────┤│102││95年6月│MU00000000│2,976,000│148,800│├──┼──────┼────┼─────┼─────┼─────┤│103│理冠科技有限│95年6月│MU00000000│52,360│2,618│││公司│││││├──┼──────┼────┼─────┼─────┼─────┤│104│統傑有限公司│95年8月│NU00000000│810,044│40,502│├──┤├────┼─────┼─────┼─────┤│105││95年8月│NU00000000│939,602│46,980│├──┤├────┼─────┼─────┼─────┤│106││95年8月│NU00000000│836,100│41,805│├──┤├────┼─────┼─────┼─────┤│107││95年8月│NU00000000│928,421│46,421│├──┤├────┼─────┼─────┼─────┤│108││95年8月│NU00000000│950,025│47,501│├──┤├────┼─────┼─────┼─────┤│109││95年8月│NU00000000│918,562│45,928│├──┤├────┼─────┼─────┼─────┤│110││95年8月│NU00000000│825,842│41,292│├──┤├────┼─────┼─────┼─────┤│111││95年8月│NU00000000│802,524│40,126│├──┤├────┼─────┼─────┼─────┤│112││95年8月│NU00000000│870,791│43,540│├──┤├────┼─────┼─────┼─────┤│113││95年8月│NU00000000│893,072│44,654│├──┤├────┼─────┼─────┼─────┤│114││95年8月│NU00000000│834,011│41,701│├──┤├────┼─────┼─────┼─────┤│115││95年8月│NU00000000│760,103│38,005│├──┤├────┼─────┼─────┼─────┤│116││95年8月│NU00000000│855,934│42,797│├──┤├────┼─────┼─────┼─────┤│117││95年8月│NU00000000│720,822│36,041│├──┤├────┼─────┼─────┼─────┤│118││95年8月│NU00000000│892,125│44,606│├──┤├────┼─────┼─────┼─────┤│119││95年8月│NU00000000│714,462│35,723│├──┤├────┼─────┼─────┼─────┤│120││95年8月│NU00000000│887,185│44,359│├──┤├────┼─────┼─────┼─────┤│121││95年8月│NU00000000│714,682│35,734│├──┤├────┼─────┼─────┼─────┤│122││95年8月│NU00000000│783,451│39,173│├──┤├────┼─────┼─────┼─────┤│123││95年8月│NU00000000│799,533│39,977│├──┤├────┼─────┼─────┼─────┤│124││95年8月│NU00000000│858,593│42,930│├──┤├────┼─────┼─────┼─────┤│125││95年8月│NU00000000│787,087│39,354│├──┤├────┼─────┼─────┼─────┤│126││95年8月│NU00000000│811,290│40,565│├──┤├────┼─────┼─────┼─────┤│127││95年8月│NU00000000│813,648│40,682│├──┼──────┼────┼─────┼─────┼─────┤│128│元素多媒體有│95年8月│NU00000000│300,000│15,000│││限公司│││││├──┼──────┼────┼─────┼─────┼─────┤│129│恩立方國際行│95年8月│NU00000000│400,000│20,000│├──┤銷有限公司├────┼─────┼─────┼─────┤│130││95年8月│NU00000000│210,000│10,500│├──┼──────┼────┼─────┼─────┼─────┤│131│新態度傳媒有│95年8月│NU00000000│350,000│17,500│├──┤限公司├────┼─────┼─────┼─────┤│132││95年8月│NU00000000│350,000│17,500│├──┼──────┼────┼─────┼─────┼─────┤│133│攀升廣告有限│95年8月│NU00000000│200,000│10,000│││公司│││││├──┼──────┼────┼─────┼─────┼─────┤│134│買家樂企業有│95年8月│NU00000000│850,000│42,500│├──┤限公司├────┼─────┼─────┼─────┤│135││95年8月│NU00000000│800,000│40,000│├──┤├────┼─────┼─────┼─────┤│136││95年8月│NU00000000│900,000│45,000│├──┤├────┼─────┼─────┼─────┤│137││95年8月│NU00000000│950,000│47,500│├──┼──────┼────┼─────┼─────┼─────┤│138│麗汶名店│95年8月│NU00000000│95,238│4,762│├──┼──────┼────┼─────┼─────┼─────┤│139│麗絲名店│95年8月│NU00000000│95,238│4,762│├──┼──────┼────┼─────┼─────┼─────┤│140│忠誠殯儀股份│95年8月│NU00000000│239,120│11,956│├──┤有限公司├────┼─────┼─────┼─────┤│141││95年8月│NU00000000│263,860│13,193│├──┤├────┼─────┼─────┼─────┤│142││95年8月│NU00000000│239,200│11,960│├──┤├────┼─────┼─────┼─────┤│143││95年8月│NU00000000│279,140│13,957│├──┤├────┼─────┼─────┼─────┤│144││95年8月│NU00000000│315,590│15,780│├──┼──────┼────┼─────┼─────┼─────┤│145│超野行銷有限│95年8月│NU00000000│200,000│10,000│││公司│││││├──┼──────┼────┼─────┼─────┼─────┤│146│福邑廣告有限│95年8月│NU00000000│300,000│15,000│├──┤公司├────┼─────┼─────┼─────┤│147││95年8月│NU00000000│350,000│17,500│├──┤├────┼─────┼─────┼─────┤│148││95年8月│NU00000000│400,000│20,000│├──┼──────┴────┴─────┼─────┼─────┤│合計│148張│84,161,780│4,208,092│└──┴─────────────────┴─────┴─────┘附表二:自然圓公司取得不實發票明細表
┌──┬──────┬────┬─────┬─────┬─────┐│編號│開立發票人│日期│發票號碼│金額│營業稅額││││││(新臺幣)│(新臺幣)│├──┼──────┼────┼─────┼─────┼─────┤│1│三和興企業有│95年1月│KU00000000│952,000│47,600│├──┤限公司├────┼─────┼─────┼─────┤│2││95年1月│KU00000000│948,000│47,400│├──┤├────┼─────┼─────┼─────┤│3││95年1月│KU00000000│880,800│44,040│├──┤├────┼─────┼─────┼─────┤│4││95年1月│KU00000000│945,600│47,280│├──┤├────┼─────┼─────┼─────┤│5││95年1月│KU00000000│949,400│47,470│├──┼──────┼────┼─────┼─────┼─────┤│6│諮統有限公司│95年1月│KU00000000│885,150│44,258│├──┤├────┼─────┼─────┼─────┤│7││95年1月│KU00000000│705,000│35,250│├──┤├────┼─────┼─────┼─────┤│8││95年1月│KU00000000│862,000│43,100│├──┤├────┼─────┼─────┼─────┤│9││95年2月│KU00000000│942,500│47,125│├──┼──────┼────┼─────┼─────┼─────┤│10│煒翊企業有限│95年3月│LU00000000│1,100,000│55,000│││公司│││││├──┼──────┼────┼─────┼─────┼─────┤│11│秝新有限公司│95年3月│LU00000000│3,800,000│190,000│├──┤├────┼─────┼─────┼─────┤│12││95年3月│LU00000000│2,714,395│135,720│├──┤├────┼─────┼─────┼─────┤│13││95年3月│LU00000000│1,741,395│87,064│├──┤├────┼─────┼─────┼─────┤│14││95年3月│LU00000000│2,157,500│107,875│├──┤├────┼─────┼─────┼─────┤│15││95年3月│LU00000000│3,500,000│175,000│├──┤├────┼─────┼─────┼─────┤│16││95年4月│LU00000000│3,418,300│170,915│├──┤├────┼─────┼─────┼─────┤│17││95年4月│LU00000000│3,500,000│175,000│├──┤├────┼─────┼─────┼─────┤│18││95年5月│MU00000000│5,650,920│282,546│├──┤├────┼─────┼─────┼─────┤│19││95年5月│MU00000000│5,613,960│280,698│├──┤├────┼─────┼─────┼─────┤│20││95年6月│MU00000000│5,700,000│285,000│├──┼──────┼────┼─────┼─────┼─────┤│21│潤有實業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5,323,200│266,160│├──┤公司├────┼─────┼─────┼─────┤│22││95年5月│MU00000000│5,708,020│285,401│├──┼──────┼────┼─────┼─────┼─────┤│23│騏勝企業顧問│95年8月│NU00000000│4,707,387│235,369│├──┤有限公司├────┼─────┼─────┼─────┤│24││95年8月│NU00000000│4,748,219│237,411│├──┤├────┼─────┼─────┼─────┤│25││95年8月│NU00000000│4,719,766│235,988│├──┤├────┼─────┼─────┼─────┤│26││95年8月│NU00000000│4,735,555│236,778│├──┤├────┼─────┼─────┼─────┤│27││95年8月│NU00000000│4,675,215│233,761│├──┤├────┼─────┼─────┼─────┤│28││95年8月│NU00000000│5,480,000│274,000│├──┼──────┴────┴─────┼─────┼─────┤│合計│28張│87,064,167│4,353,209│└──┴─────────────────┴─────┴─────┘附表三: 勇恩行 所虛開之不實發票明細表
┌──┬──────┬────┬─────┬─────┬─────┐│編號│買受人│日期│發票號碼│銷售額│營業稅額││││││(新臺幣)│(新臺幣)│├──┼──────┼────┼─────┼─────┼─────┤│1│甲國廣告有限│95年6月│MU00000000│771,078│38,554│││公司│││││├──┼──────┼────┼─────┼─────┼─────┤│2│微昌企業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198,000│9,900│├──┤公司├────┼─────┼─────┼─────┤│3││95年5月│MU00000000│294,000│14,700│├──┤├────┼─────┼─────┼─────┤│4││95年5月│MU00000000│195,000│9,750│├──┤├────┼─────┼─────┼─────┤│5││95年5月│MU00000000│65,000│3,250│├──┼──────┼────┼─────┼─────┼─────┤│6│隱山有限公司│95年5月│MU00000000│575,800│28,790│├──┤├────┼─────┼─────┼─────┤│7││95年5月│MU00000000│630,000│31,500│├──┤├────┼─────┼─────┼─────┤│8││95年5月│MU00000000│588,000│29,400│├──┤├────┼─────┼─────┼─────┤│9││95年5月│MU00000000│756,000│37,800│├──┤├────┼─────┼─────┼─────┤│10││95年5月│MU00000000│511,200│25,560│├──┤├────┼─────┼─────┼─────┤│11││95年5月│MU00000000│507,600│25,380│├──┤├────┼─────┼─────┼─────┤│12││95年5月│MU00000000│460,800│23,040│├──┤├────┼─────┼─────┼─────┤│13││95年5月│MU00000000│356,440│17,822│├──┤├────┼─────┼─────┼─────┤│14││95年6月│MU00000000│462,000│23,100│├──┼──────┼────┼─────┼─────┼─────┤│15│晉東實業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43,500│2,175│││公司│││││├──┼──────┼────┼─────┼─────┼─────┤│16│聖霖生技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479,080│23,954│├──┤公司├────┼─────┼─────┼─────┤│17││95年5月│MU00000000│399,000│19,950│├──┤├────┼─────┼─────┼─────┤│18││95年5月│MU00000000│441,000│22,050│├──┼──────┼────┼─────┼─────┼─────┤│19│喜夢麗實業有│95年5月│MU00000000│243,100│12,155│├──┤限公司├────┼─────┼─────┼─────┤│20││95年5月│MU00000000│55,500│2,775│├──┤├────┼─────┼─────┼─────┤│21││95年5月│MU00000000│62,486│3,124│├──┼──────┼────┼─────┼─────┼─────┤│22│祐慶國際企業│95年6月│MU00000000│1,115,700│55,785│├──┤有限公司├────┼─────┼─────┼─────┤│23││95年6月│MU00000000│1,238,100│61,905│├──┤├────┼─────┼─────┼─────┤│24││95年6月│MU00000000│1,212,700│60,635│├──┤├────┼─────┼─────┼─────┤│25││95年6月│MU00000000│1,198,200│59,910│├──┤├────┼─────┼─────┼─────┤│26││95年6月│MU00000000│1,235,300│61,765│├──┼──────┼────┼─────┼─────┼─────┤│27│喜夢麗國際有│95年5月│MU00000000│112,200│5,610│├──┤限公司├────┼─────┼─────┼─────┤│28││95年5月│MU00000000│352,240│17,612│├──┤├────┼─────┼─────┼─────┤│29││95年5月│MU00000000│219,200│10,960│├──┤├────┼─────┼─────┼─────┤│30││95年5月│MU00000000│303,600│15,180│├──┤├────┼─────┼─────┼─────┤│31││95年5月│MU00000000│171,700│8,585│├──┤├────┼─────┼─────┼─────┤│32││95年6月│MU00000000│290,950│14,548│├──┤├────┼─────┼─────┼─────┤│33││95年6月│MU00000000│183,600│9,180│├──┤├────┼─────┼─────┼─────┤│34││95年6月│MU00000000│207,200│10,360│├──┼──────┼────┼─────┼─────┼─────┤│35│麗汶名店│95年5月│MU00000000│95,238│4,762│├──┼──────┼────┼─────┼─────┼─────┤│36│ 晉磊 行│95年5月│MU00000000│200,000│10,000│├──┼──────┼────┼─────┼─────┼─────┤│37│東冠行│95年5月│MU00000000│150,000│7,500│├──┼──────┼────┼─────┼─────┼─────┤│38│麗絲名店│95年5月│MU00000000│190,476│9,524│├──┼──────┼────┼─────┼─────┼─────┤│39│禾瑄企業有限│95年5月│MU00000000│516,600│25,830│├──┤公司├────┼─────┼─────┼─────┤│40││95年6月│MU00000000│81,229│4,061│├──┤├────┼─────┼─────┼─────┤│41││95年6月│MU00000000│369,000│18,450│├──┤├────┼─────┼─────┼─────┤│42││95年6月│MU00000000│243,265│12,163│├──┤├────┼─────┼─────┼─────┤│43││95年6月│MU00000000│211,150│10,558│├──┤├────┼─────┼─────┼─────┤│44││95年6月│MU00000000│150,830│7,542│├──┤├────┼─────┼─────┼─────┤│45││95年6月│MU00000000│418,200│20,910│├──┤├────┼─────┼─────┼─────┤│46││95年6月│MU00000000│2,378│119│├──┤├────┼─────┼─────┼─────┤│47││95年6月│MU00000000│328,000│16,400│├──┤├────┼─────┼─────┼─────┤│48││95年6月│MU00000000│151,200│7,560│├──┼──────┴────┴─────┼─────┼─────┤│合計│48張│19,042,840│952,143│└──┴─────────────────┴─────┴─────┘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之法條:
修正後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教唆或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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