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94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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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59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19日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594號原告 黃尉琮 訴訟代理人 陳韻如 律師(法扶律師)被告 林祐業
黃梓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6年9月19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6年9月19日
書記官邱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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