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94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594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9月19日裁判案由:清償債務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594號原告 黃尉琮 訴訟代理人 陳韻如 律師(法扶律師)被告 林祐業 黃梓駿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中華民國106年9月19日民事第三庭法官王靜慧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6年9月19日書記官邱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