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3年度簡字第558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3年簡字第558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04月18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93年度簡字第558號公訴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寅○○男21歲選任辯護人蔡文燦律師
劉楷律師 黃琳安 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93年度偵字第1426、6743號)及移送併案審理(93年度偵字第8190、12238號),經本院訊問後,被告自白犯罪,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逕以簡易判決如下:
主文寅○○、黃琳安共同以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為常業,均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各緩刑伍年。
事實
一、寅○○、黃琳安係朋友關係,於民國92年間均無工作,欠缺固定生活來源,見報紙廣告欄刊登應徵職員啟示,遂去電詢問工作內容,對方向渠等表示工作內容為:公司將先交付一定之金融卡,渠等僅需待公司指示持金融卡至提款機提領公司所指定款項後,再以轉帳或匯款至指定帳戶即可,並言明渠二人每提款新臺幣(下同)10萬元,即可從中抽取1萬元以為報酬,另每星期公司再給付5千元為生活費,寅○○、黃琳安均明知該公司實係以刊登廣告偽稱如加入會員可享伴遊外出服務、色情油壓、指壓等服務,或以手機簡訊向不特定人通知中獎或信用卡帳戶有異等為由,使該不特定人陷於錯誤而詐取財物,竟仍基於與之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並以之為常業之犯意聯絡而應允之。該公司旋由一真實姓名年籍不詳綽號「 黃哥 」之成年男子與渠二人聯絡,並將以不詳方式所取得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存摺、提款卡及印章等物品,寄送至國道一號臺中交流道下之「飛狗巴士」休息站之方式交付予寅○○、黃琳安。嗣自92年10月18日起迄93年1月12日止,有如附表四所示之人,因見該公司所刊登之偽稱如加入會員可享伴遊外出服務、色情油壓、指壓等服務,或以手機簡訊向不特定人通知中獎或信用卡帳戶有異等為由,紛陷於錯誤,而於如附表三所示之時間,以自動提款機轉帳方式,匯款如附表三所示之金額至如附表三所示之帳號後,「黃哥」旋致電寅○○、黃琳安二人,黃琳安即駕駛車牌號碼為00-0000號之自小客車搭載寅○○依「黃哥」之指示持特定之金融卡至苗栗縣頭份鎮、桃園縣桃園市、中壢市等處之提款機,提領「黃哥」指定之金額後,再將所領得款項存入「黃哥」所指定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戶名為「 周曉泉 」帳號為00000000000000號、戶名為「 洪啟翔 」帳號為00000000000000號及戶名為「 陳亞雯 」帳號不詳之帳戶內,前後總計詐得100萬8千7百9元,寅○○、黃琳安則由整個詐欺行為中牟取不法利益,並均恃此為生。嗣寅○○於93年1月5日在桃園縣中壢市○○街○○號2樓之「網路瘋網咖店」遭警盤查,寅○○自皮包內欲取出隨身攜有郵局匯款單、提款卡8張、易付卡等物,且其記事本內尚記載有匯款日期、金額及代號等,顯與常情有異,旋帶同其至搭乘前來黃琳安所有之車牌號碼為00-0000號自小客車查看,當場於該車前座查扣有如附表一所示之存摺及金融卡。另寅○○原向 卜正文 承租位於苗栗縣○○鎮○○○路○○號4樓之2之房屋,嗣因積欠租金不告而別,卜正文於整理該屋時發現遺留有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品,立即報警處理,經警方查扣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品,因而查獲上情。
二、案經桃園縣政府警察局移送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訊據被告寅○○、黃琳安對於上開犯罪事實,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核與被害人庚○○、丑○○、巳○○、癸○○、午○○、甲○○、申○○、卯○○、戊○○、子○○、丙○○、辛○○、己○○、丁○○、未○○、壬○○、乙○○及辰○○於警詢中所述大致相符,並經證人高 強生 、卜正文於警詢中證述明確,此外復有第一商業銀行竹北分行於93年4月2日以93一竹北字第71號檢送之 李順宜 開戶資料及開戶迄今之交易往來明細、中國農民銀行大園簡易型分行於93年4月28日以93農園字第93003號檢送乙○○之開戶印鑑卡及交易往來明細、豐原神岡圳堵郵局檢送之庚○○客戶基本資料、臺新國際商業銀行93年6月30日以臺新總法制字第09300791號檢送之丑○○客戶基本資料、中華商業銀行於93年7月
6日以93中銀字第40號檢送之巳○○客戶申請書、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93年7月6日以中信銀作業00000000000號檢送之癸○○開戶基本資料、嘉義文路郵局檢送之午○○基本資料、板信商業銀行華江分行於93年7月1日檢於93年7月5日以93北宗業字第204號檢送之申○○開戶基本資料、遠東商業銀行於93年7月2日以泰業推字第09300001986號檢送卯○○之開戶資料、中華商業銀行消費金融部於93年7月8日以93中銀消字第930685號檢送戊○○之申請書、臺北大同郵局檢送之子○○之開戶基本資料、二林郵局檢送丙○○之開戶基本資料、芬園郵局檢送辛○○之開戶基本資料、華南商業銀行桃園分行於93年3月23日以93華北桃字第93065號檢送 高強生 之開戶基本資料及交易往來明細資料、日盛國際商業銀行檢送高強生之客戶歷史交易查詢單、遠東商業銀行於93年3月23日以93遠銀康字第048號檢送 林金成 之基本資料及開戶迄今往來交易明細、於日盛國際商業銀行中壢分行活期儲蓄存款存摺影本、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臺北民權分行以93遠銀權字第00021號函檢送 張美忠 開戶資料及存款明細表、第一商業銀行大園分行一大園字第42號函檢附 賴文政 開戶資料及存款明細表、合作金庫銀行基隆分行於93年4月7日以合金基營字第0930002069號函檢送 方永辰 帳戶自92年12月24日起至93年2月9日止之資金交易往來明細表、開戶基本資料查詢單、未○○第一商業銀行活期儲蓄存摺影本、丁○○所提供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自動櫃員機交易明細表、辰○○東勢郵局郵政存簿儲金簿影本、中國國際商業銀行忠孝分行於93年4月26日以93中孝業字第119號檢送壬○○開戶印鑑卡及交易明細表各1紙及受款人為周曉泉、洪啟翔之郵政國內匯款執據影本共計18紙在卷足憑,此外復有被告寅○○之記事本及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物品扣案可資佐證,堪認被告二人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值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二人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按刑法上所謂常業犯,指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而言,至於犯罪所得之多寡,是否恃此犯罪為唯一之謀生職業,則非所問,縱令兼有其他職業,仍無礙於該常業犯罪之成立(最高法院85年度臺上字第510號判例參照)。被告二人因無工作,受僱於綽號「黃哥」之人,分別從事前揭工作,顯見渠等均係賴「黃哥」給與金錢為生無訛,且該集團既有計劃性之刊登廣告,廣泛誘騙不特定人誤入圈套,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顯係反覆以同種類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之職業性犯罪。是核被告二人上開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0條之常業詐欺罪。被告二人雖僅參與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惟其乃以自己共同犯罪之意思為之,仍應與「黃哥」論以共同正犯。另就附表三編號1至13及18所示被害人因見該公司所刊登之廣告,分別陷於錯誤,而以自動提款機轉帳如附表三編號1至13及18所示之金額至如附表三編號1至13及18號所示帳號部分,雖未據起訴,然該部分事實與公訴人起訴之犯罪事實既具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應為起訴效力所及,本院自應併予審究,附此敘明。爰審酌被告二人年紀尚輕,不思循正當管道獲取財富,而運用智慧於不法之途,且被害人人數眾多,惟犯罪後尚能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且對其所為均表悔意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生活狀況、智識程度暨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末查,被告二人前均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全國前案紀錄表
2紙在卷足憑,本院審酌被告二人並非首謀,因一時貪慾短於思慮致觸犯本案犯行,犯後並積極與被害人恰談和解事宜,並賠償部分被害人之損失,有和解筆錄一紙在卷足憑,足見被告二人經此本次罪刑之宣告後,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認為前開對其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均諭知緩刑5年。
三、至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存摺本,非供被告或其共犯詐欺取財所用,至多僅得為匯款、提款記錄之查詢,而扣案如附表一、二所示之金融卡,則係屬金融機構所有,而非被告二人或其共犯所有;至警方在被告寅○○住處另查扣有金融卡
3張(中國國際商銀、富邦銀行、新竹商銀)、金融卡套子
3個、第一商業銀行大南分行支票3紙(票號為TB0000000、0000000及0000000號)及印章共8枚,均無證據證明係供本件詐欺犯罪所用或供犯罪預備之物,亦非違禁物;另署名為周曉泉之郵政國內匯款執據5張、署名為洪啟翔郵政國內匯款執據13張係被告二人匯款予「黃哥」後所留之單據,亦非供遂行詐欺取財犯行所用之物,本院自無從宣告沒收,爰均不為沒收之諭知。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99條第2項,刑法第28條、第340條、第74條第1款,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1條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所示。
五、如不服本院判決,得於收受判決後10日內,提起上訴。中華民國94年4月18日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官江德民
法官許炎灶法官柯姿佐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
書記官張淑芬中華民國94年4月18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中華民國刑法第340條以犯第三百三十九條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編號│戶名│銀行名稱│帳號│開戶日│備註│├──┼────┼─────────┼───────┼───┼────┤│1│賴文政│臺東企銀桃園分行│0000000000000│920902│有金融卡│├──┼────┼─────────┼───────┼───┼────┤│2│賴文政│華南銀行桃園分行│000000000000│920902││├──┼────┼─────────┼───────┼───┼────┤│3│賴文政│第一銀行大園分行│00000000000│920912│有金融卡│├──┼────┼─────────┼───────┼───┼────┤│4│ 陳建良 │中國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921031││├──┼────┼─────────┼───────┼───┼────┤│5│ 朱祖彬 │陽信銀行臺中分行│00000000000│921212││├──┼────┼─────────┼───────┼───┼────┤│6│ 謝仁權 │聯信銀行忠明分行│00000000000000│921217│有金融卡│├──┼────┼─────────┼───────┼───┼────┤│7│張美忠│遠東商銀民權分行│00000000000000│921224││├──┼────┼─────────┼───────┼───┼────┤│8│張美忠│上海商銀汐止分行│00000000000000│921224│有金融卡│├──┼────┼─────────┼───────┼───┼────┤│9│張美忠│富邦銀行內湖分行│00000000000000│921224││├──┼────┼─────────┼───────┼───┼────┤│10│ 江慧貞 │遠東商銀民權分行│00000000000000│921224│有金融卡│││││0000000│││├──┼────┼─────────┼───────┼───┼────┤│11│江慧貞│上海商銀西湖分行│0000000000000│921224│有金融卡│├──┼────┼─────────┼───────┼───┼────┤│12│江慧貞│富邦銀行汐止分行│00000000000000│921224││││││0000000│││├──┼────┼─────────┼───────┼───┼────┤│13│ 林智勇 │上海商銀基隆分行│00000000000000│921224│有金融卡│├──┼────┼─────────┼───────┼───┼────┤│14│林智勇│華南銀行基隆分行│000000000000│921224│有金融卡├──┼────┼─────────┼───────┼───┼────┤│15│ 林徐秀銀 │上海商銀基隆分行│00000000000000│921224│有金融卡│├──┼────┼─────────┼───────┼───┼────┤│16│林徐秀銀│華南銀行基隆分行│000000000000│921224│有金融卡│├──┼────┼─────────┼───────┼───┼────┤│17│方永辰│合作金庫基隆分行│000000000000│921224││├──┼────┼─────────┼───────┼───┼────┤│18│方永辰│華南銀行基隆分行│000000000000│921224│有金融卡│└──┴────┴─────────┴───────┴───┴────┘
附表二┌──┬────┬─────────┬───────┬───┬────┐│編號│戶名│銀行名稱│帳號│開戶日│備註│├──┼────┼─────────┼───────┼───┼────┤│1│林金成│遠東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920812││││││43│││├──┼────┼─────────┼───────┼───┼────┤│2│ 陳東泰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00000000000000│920717│有金融卡│├──┼────┼─────────┼───────┼───┼────┤│3│李順宜│第一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920918││├──┼────┼─────────┼───────┼───┼────┤│4│高強生│日盛國際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920929│有金融卡│││││600│││├──┼────┼─────────┼───────┼───┼────┤│5│高強生│華南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921006│有金融卡│││││1│││├──┼────┼─────────┼───────┼───┼────┤│6│ 王源浚 │高雄大順郵局│00000000000000│920827│有金融卡│││││36│││├──┼────┼─────────┼───────┼───┼────┤│7│ 黃俊瑋 │屏東郵局│00000000000000│901120│有金融卡│││││225│││├──┼────┼─────────┼───────┼───┼────┤│8│ 林瑞明 │萬通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920808││││││078│││├──┼────┼─────────┼───────┼───┼────┤│9│ 杜治勇 │萬通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920710│有金融卡│││││329│││├──┼────┼─────────┼───────┼───┼────┤│10│ 項俊恩 │萬通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920818│有金融卡│││││1306│││├──┼────┼─────────┼───────┼───┼────┤│11│ 李秀英 │萬泰商業銀行│00000000000000│920918│有金融卡│││││05│││├──┼────┼─────────┼───────┼───┼────┤│12│ 周瑞彬 │彰化銀行│00000000000000│920731│有金融卡│││││500│││├──┼────┼─────────┼───────┼───┼────┤│13│ 陳金河 │合作金庫銀行│00000000000000│920717│有金融卡│││││36│││├──┼────┼─────────┼───────┼───┼────┤│14│ 黃育華 │建華銀行│00000000000000│920731│有金融卡│││││127│││├──┼────┼─────────┼───────┼───┼────┤│15│ 黃清榮 │臺灣銀行│00000000000000│920829│有金融卡│││││1│││├──┼────┼─────────┼───────┼───┼────┤│16│黃清榮│復華銀行│00000000000000│920827│有金融卡│││││40│││├──┼────┼─────────┼───────┼───┼────┤│17│ 李忠平 │聯邦銀行│00000000000000│920826│有金融卡│││││0│││├──┼────┼─────────┼───────┼───┼────┤│18│李忠平│臺灣企銀│00000000000000│920826│有金融卡│├──┼────┼─────────┼───────┼───┼────┤│19│ 鍾岳宏 │聯邦銀行│00000000000000│921015││││││7│││├──┼────┼─────────┼───────┼───┼────┤│20│鍾岳宏│臺灣企銀│00000000000000│921015│有金融卡│├──┼────┼─────────┼───────┼───┼────┤│21│ 劉武道 │國泰銀行│00000000000000│920805│有金融卡│││││84│││└──┴────┴─────────┴───────┴───┴────┘
附表三┌──┬─────┬────────┬────────────┬──────┐│編號│被害人姓名│匯款時間│匯款帳號│匯款金額││││││(新臺幣)│├──┼─────┼────────┼────────────┼──────┤│1│庚○○│921018下午10時│日盛國際商業銀行戶名為高│99099││││許│強生帳號為00000000000000││││││600號││├──┼─────┼────────┼────────────┼──────┤│2│丑○○│921031下午1時許│同上│33557│├──┼─────┼────────┼────────────┼──────┤│3│巳○○│92103下午11時許│同上│29989│├──┼─────┼────────┼────────────┼──────┤│4│癸○○│921031凌晨1時許│同上│15103│├──┼─────┼────────┼────────────┼──────┤│5│午○○│921103下午3時許│同上│5055│├──┼─────┼────────┼────────────┼──────┤│6│甲○○│921103下午6時許│同上│100000│├──┼─────┼────────┼────────────┼──────┤│7│申○○│921103下午1時許│同上│7882│├──┼─────┼────────┼────────────┼──────┤│8│卯○○│921103凌晨1時許│同上│3030│├──┼─────┼────────┼────────────┼──────┤│9│戊○○│921103凌晨1時許│同上│21112│├──┼─────┼────────┼────────────┼──────┤│10│子○○│921023下午2時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戶名為林│2982│││││金成帳號為00000000000000││││││543號││├──┼─────┼────────┼────────────┼──────┤│11│丙○○│921023下午1時許│同上│2000│├──┼─────┼────────┼────────────┼──────┤│12│辛○○│921027凌晨2時許│同上│10│├──┼─────┼────────┼────────────┼──────┤│13│己○○│921105下午2時30│華南商業銀行戶名為高強生│100000││││分許(起訴書誤載│帳號為000000000000000號│││││為10月)│││├──┼─────┼────────┼────────────┼──────┤│14│丁○○│930110下午2時47│合作金庫基隆分行戶名為方│29882││││分許│永辰帳號為0000000000000││││││號││├──┼─────┼────────┼────────────┼──────┤│15│未○○│930112凌晨1時許│富邦商業銀行戶名為張美忠│41250│││││帳號為000000000000000號││├──┼─────┼────────┼────────────┼──────┤│16│壬○○│921029下午7時許│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戶名為林│4000│││││金成帳號為00000000000000││││││543號││├──┼─────┼────────┼────────────┼──────┤│17│乙○○│921031下午3時許│同上│10711│├──┼─────┼────────┼────────────┼──────┤│18│辰○○│930112下午3時30│第一商業銀行戶名為賴文政│503047││││許│帳號為000000000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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