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竹簡字第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18日
裁判案由: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竹簡字第八二號
原告匯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送達代收人乙○○被告丙○○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八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黃珮禎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彭連喜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八日
裁判字號: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1年竹簡字第8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3月18日
裁判案由:返還消費借貸款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竹簡字第八二號
原告匯通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送達代收人乙○○被告丙○○右當事人間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八日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黃珮禎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B法院書記官彭連喜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