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聲字第69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4月1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2年度聲字第690號聲請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廖君豪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2年度執字第3107號、112年度執聲字第56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甲○○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定有明文。次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定。
三、經查,受刑人甲○○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法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經衡酌受刑人所犯各罪均為詐欺,所為均係擔任詐欺集團提款車手,時間相近,犯罪情節大致相同,對他人財產法益侵害之程度類似,故依受刑人所犯上開各罪責任非難之重複程度,兼衡其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及犯罪傾向、施以矯正之必要性、日後復歸社會更生,暨受刑人於112年3月27日對本件聲請定執行刑案件陳述:
受刑人正值青壯,歷經偵審程序已知所警惕,勿定過重之刑度,以利回歸社會等語,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又聲請書附表編號9至10號「最後事實審案號」、「確定判決案號」欄誤載為「111年度金訴緝字第18號」,由本院逕予更正如下附表編號9至10號所示,併此敘明。
四、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
刑事第六庭法官郭勁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書記官黃昱程中華民國112年4月14日附表: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共12罪有期徒刑1年3月,共8罪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犯罪日期110年6月30日(10次)、110年7月1日、110年7月7日110年6月26日、110年6月29日、110年6月30日(2次)、110年7月1日、110年7月7日、110年6月29日(2次)110年7月11日、110年7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4600號等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4600號等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14600號等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審訴字第654號等110年度審訴字第654號等110年度審訴字第654號等判決日期111年3月9日111年3月9日111年3月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審訴字第654號等110年度審訴字第654號等110年度審訴字第654號等確定日期111年4月26日111年4月26日111年4月2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備註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218號(編號1至3定刑有期徒刑3年4月)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218號(編號1至3定刑有期徒刑3年4月)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218號(編號1至3定刑有期徒刑3年4月)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1月,共3罪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3月犯罪日期110年6月21日(3次)110年6月21日110年6月21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24號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24號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少連偵字第124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1031號110年度訴字第1031號110年度訴字第1031號判決日期111年7月29日111年7月29日111年7月29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案號110年度訴字第1031號110年度訴字第1031號110年度訴字第1031號確定日期111年9月6日111年9月6日111年9月6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備註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391號(編號4至6定刑有期徒刑1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391號(編號4至6定刑有期徒刑1年6月)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執字第4391號(編號4至6定刑有期徒刑1年6月)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共8罪有期徒刑1年1月,共2罪有期徒刑1年2月,共3罪犯罪日期110年6月17日、110年6月18日(7次)110年6月18日(2次)110年6月20日(2次)、110年6月23日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6280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6280號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少連偵字第18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金訴緝字第69號111年度金訴緝字第69號111年度金訴緝字第68號判決日期111年11月24日111年11月24日111年12月13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金訴緝字第69號111年度金訴緝字第69號111年度金訴緝字第68號確定日期111年12月22日111年12月22日112年1月11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809號(編號7至8定刑有期徒刑2年)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809號(編號7至8定刑有期徒刑2年)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2503號(編號9至10定刑有期徒刑1年6月)編號101112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2月,共2罪犯罪日期110年6月23日110年6月20日110年6月23日(2次)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1年度少連偵字第18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1841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31841號最後事實審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金訴緝字第68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086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086號判決日期111年12月13日111年12月26日111年12月26日確定判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案號111年度金訴緝字第68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086號110年度金訴字第1086號確定日期112年1月11日112年2月7日112年2月7日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2503號(編號9至10定刑有期徒刑1年6月)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107號(編號11至12定刑有期徒刑2年)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執字第3107號(編號11至12定刑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