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2105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2105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08日

裁判案由:違反洗錢防制法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2105號公訴人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羈押在台灣桃園看守所)乙○○
(現另案在台灣桃園龍潭女子監獄執行中)上列被告等因違反洗錢防制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8月8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鄭吉雄
書記官劉宗源中華民國9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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