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度除字第72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0年除字第72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2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0年度除字第72號聲請人 吳月碧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載之股票無效。
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查如附表所載之股票,業經本院以99年度司催字第431號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於民國99年8月13日刊登新聞紙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0年2月1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廖建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0年2月24日
書記官蘇玟心┌────────────────────────────┐│附表:100年度除字第72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1│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1│1000│├──┼───────────┼───────┼──┼──┤│002│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1│1000│├──┼───────────┼───────┼──┼──┤│003│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1│1000│├──┼───────────┼───────┼──┼──┤│004│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1│1000│├──┼───────────┼───────┼──┼──┤│005│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86ND0000000-0│1│1000│├──┼───────────┼───────┼──┼──┤│006│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87NX0000000-0│1│500│├──┼───────────┼───────┼──┼──┤│007│中鋼焊材廠股份有限公司│88NX0000000-0│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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