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年度上更㈡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91年上更㈡字第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2年07月02日

裁判案由: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上更㈡字第二號
上訴人甲○○
乙○○共同訴訟代理人 曾文杞 律師被上訴人台東區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設台東市○○路○段○○○號法定代理人 張光明 訴訟代理人 戴國石 律師
蔡吉記 律師右當事人間請求塗銷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第六庭~B3法官李炫德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日~B法院書記官黃玉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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