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054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1054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17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1054號原告國防部後備司令部法定代理人 邱國正 訴訟代理人 杜英達 律師
吳臾夢 律師複代理人 黃義偉 律師被告 馮王蘭英 訴訟代理人 劉國柱
林維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一年六月七日上午十一時,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1年5月17日
民事第六庭法官林春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5月17日
書記官潘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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