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度建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3年建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3年08月24日

裁判案由:請求變更起造人名義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三年度建字第二六號
原告 李順雄 即立高企業社訴訟代理人 邱六郎 律師被告昆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右當事人間請求請求變更起造人名義事件,本院裁定如左: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民事第三庭
法官陳麗玲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書記官顧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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