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簡字第4419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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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簡字第4419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1月28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7年度簡字第4419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俞靜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7年度偵字第2144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陳俞靜犯竊盜罪,處拘役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又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與證據,除證據部分補充「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自願受搜索同意書、贓物認領保管單」,另就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一補充更正如本判決附表一外,其餘均與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相同,依刑事訴訟法第454條第2項規定引用之(如附件)。
二、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所犯2罪間,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爰審酌被告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所需,率爾竊取超市貨架上陳列之商品,所為實非可取;惟念其犯後始終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所竊之如附表二所示物品均已發還由告訴代理人 王依婷 領回,有贓物認領保管單在卷可稽,所生損害稍有減輕,兼衡其犯罪動機、手段、專科畢業之智識程度、小康之家庭經濟狀況(參警卷第3頁受詢問人資料)、素行等一切情狀,各量處如
主文所示之刑,並均諭知如主文所示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併定其應執行之刑,及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被告所竊得如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二所示物品,雖屬被告之犯罪所得,但已發還由告訴代理人領回業如前述,依刑法第38條之1第5項規定,不予宣告沒收或追徵。另其竊得如附表一所示物品,雖未扣案,仍屬被告之犯罪所得,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四、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條第2項,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51條第6款、第41條第1項前段、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貽琮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08年1月28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洪韻婷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
中華民國108年1月28日
書記官林水木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即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7年度偵字第21445號被告 陳俞靜女 30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高雄市○○區○○路000號13樓居高雄市○○區○○街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陳俞靜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先於民國107年11月13日夜間7時許,在高雄市○○區○○○路000○0號漢神百貨地下三樓之「JASONS超市」(由惠康百貨股份有限公司經營)內,徒手竊取附表一所示之物(共價值新臺幣【下同】1,144元),得手後隨即離去;復於翌日(14日)下午3時30分許,在上開超市,徒手竊取附表二所示之物(共價值2,446元),得手後於走出超商外時,為店員王依婷發現後報警,經警前往處理,始查悉上情,並扣得附表二所示之物(已發還店員王依婷領回)。
二、案經惠康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委由王依婷訴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下列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犯罪:
(一)被告陳俞靜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自白。
(二)證人即告訴代理人王依婷於警詢中之證述。
(三)扣案附表二所示之物及照片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又其上開2次竊盜犯行,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7年11月28日
檢察官張貽琮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
書記官徐偉棠附表一:
1、經典牛奶糖1罐。
2、 小林 製藥 莎拉莉 護墊1包。
3、evian小瓶礦泉水1瓶。
4、evian大瓶礦泉水3瓶。
5、鑽石純薑糖原味1包。
6、多洛米亞天礦泉水1瓶
7、樂事美國洋芋片1包。
8、百奧維他蔓越莓汁1瓶。
9、KITTY袖珍面紙1包。附表二:
1、天然酵素洗衣液1瓶。
2、百奧維他疏果汁1瓶。
3、焦糖牛奶糖1罐。
4、卡士達牛奶糖1罐。
5、綜合芥末豆1包。
6、辛口墨魚天大王1包。
7、干貝唇1包。
8、烤貝唇乾2包。
9、京花魷魚片1包。
10、厚醬巧克力餅1包。
11、哈密瓜龍舌餅1包。
12、旦蕉1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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