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1年重上字第15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8月15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重上字第一五九號
上訴人乙○○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
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官張劍男
法官蔡芳齡法官蘇芹英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
書記官黃愛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91年重上字第15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8月15日
裁判案由:塗銷抵押權登記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裁定九十一年度重上字第一五九號
上訴人乙○○被上訴人甲○○右當事人間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
民事第十四庭
審判長法官張劍男
法官蔡芳齡法官蘇芹英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八月十五日
書記官黃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