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6年度中小字第459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小額民事判決
                 106年度中小字第459號
原   告  巫卉湄
被   告  顏淑茹
訴訟代理人  劉貴美
上列被告因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
償事件,由本院刑事庭裁定移送前來(一0五年度審附民字第二
一三號),本院於民國一0六年三月十四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
如下:
主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陸仟捌佰貳拾元。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事實及理由
甲、程序事項:
一、按於能力、法定代理權或為訴訟所必要之允許有欠缺之人所
為之訴訟行為,經取得能力之本人、取得法定代理權或允許
之人、法定代理人或有允許權人之承認,溯及於行為時發生
效力。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八條定有明文。查本件原告係民國
000年0月出生,其於一0五年十一月九日提起刑事附帶
民事起訴時雖未成年,惟於本件訴訟繫屬中已滿二十歲而為
成年人,且於一0六年三月十四日本院言詞辯論期日追認前
開刑事附帶民事之起訴,復為被告所不爭執,依上開說明,
自屬有據,合先敘明。
乙、實體事項:
壹、原告主張:
被告與原告原分別係址設臺中市○○區○○路○○○號大買
家賣場內之「宜得利家居」之正職員工、工讀生,於一0五
年四月二日下午三時四十九分起至同日下午三時五十分止,
被告因不滿原告未依員工 張婷 及其之指示,在門口發送DM
及購物籃,且經多次提醒仍未返回工作崗位,竟基於傷害人
身體之犯意,接續以其右肩、左肩碰撞站在其對面之原告之
右肩、左肩各一次,致原告受有雙肩挫傷之傷害,被告因前
開傷害罪經本院刑事庭判處罰金新臺幣(下同)一萬五千元
。原告因前開身體傷害而支出醫藥費用八百二十元,另請求
精神慰撫金二萬九千一百八十元。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
三萬元等語。並提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診醫療收據等
為證。
貳、被告則以:
對原告醫藥費用八百二十元無意見,但精神損害賠償請求過
高,被告之前已繳納刑事易科罰金一萬五千元,願以五千元
作為原告精神損害賠償。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叁、得心證之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上開時地因不滿原告未依員工張婷及其之指
示,在門口發送DM及購物籃,且經多次提醒仍未返回工作崗
位,竟基於傷害人身體之犯意,接續以其右肩、左肩碰撞站
在其對面之原告之右肩、左肩各一次,致原告受有雙肩挫傷
之傷害之事實,有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診斷證明書(一0
五年度他字第四七四三號卷第五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
院醫療收據(參本院卷第十九頁)等為證,再被告因本件傷
害案件,經本院刑事庭以一0五年度審簡字第一七四0號判
處罰金一萬五千元,有上開刑事判決在卷可佐(參本院卷第
七頁),是原告於上揭時、地,因被告上開犯行,致受有上
揭傷害之事實,應堪認定。
二、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又不
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
,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
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三、原告因遭被告前開傷害致受有雙肩挫傷之傷害,有中國醫藥
大學附設醫院診斷證明書一紙及醫療收據一紙在卷可稽,復
為被告所不爭執。是原告請求被告給付醫藥費用八百二十元
,自屬有據。又原告因遭被告前開傷害行為致受有前述身體
上之傷害,其因此受有精神上之痛苦,實可想像。本院審酌
被告因不滿原告未依員工張婷及其之指示,在門口發送DM及
購物籃,且經多次提醒仍未返回工作崗位,而故意傷害原告
之行為、原告所受傷害為「雙肩挫傷」等之傷害等情狀,認
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二萬九千一百八十元尚屬過高,應以六
千元為適當。
四、從而,原告依據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六千八
百二十元(計算式:820+6000=6820)為有理由,應予准
許;其餘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係適用小額訴訟程序所為被告敗訴之
判決,依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二0規定,應依職權
宣告假執行。
六、另本件係原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經本院刑事庭依刑
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規定裁定移送前來,不生訴訟
費用負擔問題,附此敘明。
中華民國106年3月30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簡賢坤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
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上訴理由應表明一、原判決所
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二、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
法令之具體事實),如於本判決宣示後送達前提起上訴者,應於
判決送達後20日內補提上訴理由書(須附繕本)。
中華民國106年3月30日
書記官錢燕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