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度易字第640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640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12月27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主文乙○○共同連續明知為意圖欺騙他人,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於他人註冊商標之圖樣之商品而輸入,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皮件壹仟零伍拾貳個均沒收。
甲○○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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