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岡簡字第435號
原 告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訴訟代理人 謝守賢 律師
陳紀蓉
被 告 王菘屏 (即 王仙智之 承受訴訟人)
訴訟代理人 陳慧錚 律師
被 告 王信文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分割繼承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0年2月19日
岡山簡易庭法官盧怡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2月19日
書記官高菁蓮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岡簡字第435號
原 告 元大國際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耀明
訴訟代理人 謝守賢 律師
陳紀蓉
被 告 王菘屏 (即 王仙智之 承受訴訟人)
訴訟代理人 陳慧錚 律師
被 告 王信文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分割繼承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10年2月19日
岡山簡易庭法官盧怡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2月19日
書記官高菁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