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簡上字第820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簡上字第820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2月10日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9年度簡上字第820號上訴人即被告 鍾典翰 原名 鍾炎君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2月10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戴嘉清
法官王瑜玲法官林晏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陳映孜中華民國10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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