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844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84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10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844號聲請人 周來旺 訴訟代理人 方水敏 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於民國101年10月29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附表所示股票壹拾貳張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股票12張,不慎於民國101年4月15日遺失,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344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在案,聲請人並已刊登於101年5月5日之台灣新生報。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並無任何人依法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條第1項,聲請本院為除權判決等語。
二、按公示催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個月內,聲請為除權判決,民事訴訟法第545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
經查,如附表所示之股票12張,經本院以101年度司催字第
344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在案,經聲請人於101年5月5日刊登該裁定於台灣新生報,迄今已滿5個月之申報權利期間,無人申報權利,業經本院調閱101年度司催字第344號卷查核無誤,本件聲請,於法有據,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10月31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楊詠惠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10月31日
書記官劉企萍┌──────────────────────────────────────────────────┐│附表:101年度除字第844號│├─┬───────────────┬──────────────┬────┬───┬────┬───┤│編│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號│││││││├─┼───────────────┼──────────────┼────┼───┼────┼───┤│00│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1│││││││├─┼───────────────┼──────────────┼────┼───┼────┼───┤│00│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2│││││││├─┼───────────────┼──────────────┼────┼───┼────┼───┤│00│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3│││││││├─┼───────────────┼──────────────┼────┼───┼────┼───┤│00│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4│││││││├─┼───────────────┼──────────────┼────┼───┼────┼───┤│00│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5│││││││├─┼───────────────┼──────────────┼────┼───┼────┼───┤│00│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6│││││││├─┼───────────────┼──────────────┼────┼───┼────┼───┤│00│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7│││││││├─┼───────────────┼──────────────┼────┼───┼────┼───┤│00│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8│││││││├─┼───────────────┼──────────────┼────┼───┼────┼───┤│00│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9│││││││├─┼───────────────┼──────────────┼────┼───┼────┼───┤│01│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0ND0000000-0│股票│1│1000│││0│││││││├─┼───────────────┼──────────────┼────┼───┼────┼───┤│01│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6NX0000000-0│股票│1│450│││1│││││││├─┼───────────────┼──────────────┼────┼───┼────┼───┤│01│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087NX0000000-0│股票│1│5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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